2013年山西绛县中小学教师招聘120名实施方案
来源:山西人事考试网时间:2013-08-29
六、招聘办法
1、发布招聘公告
2013年8月26日--9月6日,通过绛县人民政府网站、绛县电视台和绛县教育局信息网向社会发布招聘公告。
2、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
报名工作由县人社局牵头,县编办、监察局、教育局抽专人配合进行资格审查,县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报名地点设在县教育局五楼大厅,各部门集体办公,一条龙作业。应聘者须持毕业证、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就业报到证及档案等材料,于2013年9月9日至9月23日到县教育局五楼分类报名。报名时须本人报名,现场数码照相,同时交毕业证、身份证和户口簿复印件各一份,近期免冠1寸红底照片2张。
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不低于3:1方可开考,如参加考试人数达不到比例要求,可减少招聘计划以达到3:1。调整之后的岗位予以公告。
已参加工作的人员如要报考,须持原工作单位出具的同意其报考的介绍信,方可报考。
报考的年龄要求一律按周岁计算,以2013年9月8日为截止时间。
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是指符合岗位要求的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本科及以上学历。
(2)资格审查
根据报考岗位资格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的考生,须登录绛县教育信息网(网址:http://www.jxjyxxw.com)下载打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由服务所在地和市以上派出主管部门加盖公章确认(大学生村干部由市、县两级组织部门审核盖章,“教师特岗计划”项目人员由省教育厅盖章、“三支一扶”项目人员由团省委或省人社厅盖章、“西部计划”项目人员由团省委盖章)。符合条件者,经县招聘工作领导组审定后发放准考证,发放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考试
考试考务工作由县教育局负责。
考风考纪工作由县纪检监察部门全权负责。考试资格再审查工作由县人社局负责。考试一律在标准化试场进行,实行全程电子监控录像,录像资料存档。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实行百分制。综合成绩=笔试成绩×70%+面试成绩×30%,笔试、面试和综合成绩保留两位小数。按综合成绩分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择优聘用。综合成绩相同时,报考者名次按笔试成绩排列,如笔试成绩仍相同,按加试面试成绩排列。
⑴、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进行,满分100分。笔试命题共分14种:高中段分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历史、地理共6种,初中段分文综(含语文40分、历史30分、地理30分)、理综(含数学40分、物理30分、化学30)、英语(含语文40分、英语60分)、美术(书法)(含语文40分、美术(书法)60分)共4种,小学阶段分小学综合(含语文50分、数学50分)、英语(含语文40分、英语60分)、音乐(含语文40分、音乐60分)、美术(书法)(含语文40分、美术(书法)60分)共4种。
笔试内容为报考岗位相关科目的专业基础知识,高中教师岗位知识范围以本科知识为主,初中教师和小学教师岗位知识范围以专科知识为主。
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确定的时间地点为准。
⑵、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按照招聘计划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
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的思维理解、分析应变、语言表达及专业技能等能力。采取现场讲课的方式进行。面试考官不得少于5人,其中,有关专家不少于3人。面试满分100分,采取当场评分,当场亮分,当场统分,当场宣布的办法进行。面试成绩为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的平均分。
如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招聘岗位名额而形不成竞争的,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方可进入体检。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结束后,考试综合成绩经县招聘中小学教师领导组审定后向社会公布。
4、体检和考察
体检和考察对象按照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
⑴、体检:体检在县级医院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依据《山西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修订)》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负担。
⑵、考察:考察与资格复审同步进行。考察可采取调档审查、实地了解等形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遵纪守法等。考察结果存入应聘者人事档案。
因体检、考察或资格复审不合格所空缺的招聘名额,依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5、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报县公开招聘领导组审核,并将审核通过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县政府网站和县教育局网站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因公示未通过所空缺的招聘名额,依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6、聘用
⑴、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由县教育局核发《公开招聘人员聘用通知书》。发放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⑵、用人单位在收到《公开招聘人员聘用通知书》于30日内与新招聘人员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聘用合同,并到县人才交流中心办理合同鉴证。
⑶、拟聘人员在用人单位实行6个月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内)。
⑷、签订聘用合同后由用人单位持《公开招聘人员聘用通知书》办理人事、档案、编制、工资、户口迁移等相关手续。
⑸、试用期满,拟聘人员由用人单位组织考核并出具鉴定意见,经主管部门同意,报县人社局备案。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合同。
七、岗前培训
被聘为中小学教师的毕业生,由县教育局进行业务培训,时间不少于10天,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八、组织领导
为了加强对教师招聘工作的领导,特成立绛县2013年中小学教师招聘工作领导组。领导组组成如下:
组 长:卫再学 县委书记、县长
副组长:武胜强 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
毕冠军 县政府副县长
成 员:李作斌 县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编办主任
靳银山 县委组织部副部长、县人社局局长
魏明春 县纪委副书记、县监察局局长
李明爱 县财政局局长
李彩霞 县教育局局长
周继忠 县审计局局长
解立延 县物价局局长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教育局。
办公室主任:李彩霞(兼)
成员由县人社局、编办、监察局、财政局、教育局等部门抽调人员组成。
招聘工作由县招聘领导组负责,县人社局负责报名和资格审查,教育局负责考务等具体工作,编办负责为录用人员落实编制,财政局负责为录用人员落实工资,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各有关部门要在领导组的统一领导下,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精心部署,严密组织,招聘工作的各个环节都要制定实施细则,严格照章办事,对各个环节进行全面公示,接受社会和舆论监督,增强招聘工作透明度,确保选聘工作顺利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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