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吉林松原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2号)
来源: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时间:2013-08-27
按照中共吉林省委办公厅、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期间严格执行空编管理及公开招聘人员规定的意见》的通知(吉厅字〔2012〕3号)、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关于全面建立和进一步完善全省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公开招聘制度意见的通知》(吉政办发〔2010〕16号)、松原市人民政府《关于市直事业单位补员实行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松政发〔2007〕38号)文件精神,经松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决定,2013年松原市特殊教育学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松原市特殊教育学校共招聘教师6名(具体招聘人员岗位及其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二、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遵守纪律,品行端正。
4.身体健康。
5.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95年8月27日至1982年8月27日期间出生)。
(二)岗位条件:符合岗位所需要的学历、专业及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
3.在读的非2013年毕业生。
4.现役军人。
5.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共同受理。
(二)报名时间:2013年9月4日至2013年9月6日。
(三)报名地点:松原市人力资源市场一楼大厅(松原市宁江区松江大街2300号)。
(四)报名要求:
1.报名者须填写《松原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 从网上下载打印填写),并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原件及A4纸复印件一式一份,3张近期同底板(6个月内)正面2寸免冠照片。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每位报考者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3.外地报考人员也可先将报名表及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和有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通过他人代报的方式报名。
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
(五)资格审查及缴费: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依据招聘岗位设置的条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结果现场确认,通过资格审查考生现场进行缴费。
(六)开考比例:本次招聘岗位均不设开考比例。
(七)准考证发放: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后,由市教育局发放《笔试准考证》,具体发放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