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2013年湖南湘潭市财政局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来源:湘潭人事考试网时间:2013-08-27

公共基础知识(占30%)主要测查马克思主义理论、法律、行政管理、时事政治、公文写作与处理等内容,全部为客观题。专业知识(占70%)测查内容根据岗位专业测试要求拟定。两科满分各为100分,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2、面试。根据报考同一岗位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与招聘计划3:1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取消或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数。面试满分为100分,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测评应聘者的专业素质、综合分析、调查研究、沟通协调、语言表达、举止仪态及应急应变等方面的能力。

(三)成绩合成:

笔试成绩=公共基础知识成绩×30%+专业知识成绩×70%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所有成绩均计算至小数点后两位数。笔试成绩相同的,以专业成绩确定排名顺序;综合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确定排名顺序。

六、体检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湖南省公务员录用体检项目和标准》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体检的,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未参加面试和面试成绩60分以下的人员不得递补),每个岗位递补不超过两次。如没有人员递补,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数。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以复检结果为准,每位考生复检只进行一次。

七、考核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核,考核工作参照《湖南省录用国家公务员考核办法》实施,考核不合格的不得聘用,并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未参加面试和面试成绩60分以下的人员不得递补),如没有人员递补,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数。

八、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和考核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经审定后,在湘潭人事考试网(www.xtrsks.gov.cn)公示7个工作日。

九、聘用

公示期满,对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用人单位按规定和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十、工作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在湘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指导和监管下进行,接受湘潭市纪委(监察局)全程监督。招聘工作中如发现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泄露机密等行为,将严肃查处。

十一、招聘工作查询电话

咨 询 电 话:0731-58276023

举报投诉电话:0731-58276083

附件:1、湘潭市财政局2013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

湘潭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

湘 潭 市 财 政 局

2013年8月26日

更多招聘信息请关注:事业单位招聘网

事业单位全国考试交流群:466145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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