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2013年四川自贡市大安区教师进修学校招考教研员公告

来源:四川事业单位网时间:2013-08-27

五、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考核。

(一)岗位调整

笔试报名人数与岗位录用名额之比不得低于3:1。在报名缴费工作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由大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取消该岗位录用计划。岗位调整情况将及时在自贡人事考试网公告。因报名人数达不到笔试开考比例而被取消招考的岗位,由自贡市考试评价中心向该岗位已缴费的报考人员退费。

(二)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

1.笔试科目:笔试科目为专业科目。

2.笔试内容:专业科目为《教育公共基础笔试》。满分为100分。

以上科目考试大纲以自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修订发布自贡市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考试大纲的公告》(自人社发〔2011〕18号)为准,该大纲已在自贡人事考试网上发布。

3.笔试时间:2013年9月29日,具体时间见准考证。

4.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5.笔试成绩查询:考生可于2013年10月8日在自贡人事考试网上查询个人成绩,该成绩同时在大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大安区教育局政务公开栏上公布。

6.笔试查分:需查分者可于2013年10月10日当天17:00点前持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准考证到大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登记,2013年10月11日市人事考试评价中心公布查分结果,考生可于2013年10月14日在自贡人事考试网上查询个人成绩排名。

(三)考核

1.考核方案:考核由大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大安区教育局具体组织实施,拟进入考核人员名单将于2013年10月15日通过自贡人事考试网公布。

同一岗位实际报考人数与招考计划之比高于等于20:1的,以5:1的比例按考生笔试成绩高低排序确定拟进入考核人员名单,若笔试成绩相同,则一并进入考核。

同一岗位实际报考人数与招考计划之比高于等于3:1且低于20:1的,以3:1的比例按考生笔试成绩高低排序确定拟进入考核人员名单,若笔试成绩相同,则一并进入考核。

同一岗位实际报考人数与招考计划之比低于3:1的,全部进入考核。划定折合后总成绩的最低合格线60分,折合总成绩达不到最低合格线60分的不予聘用,高于此合格线的按折合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

2.资格审查:由大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大安区教育局根据招考公告规定的报考条件和资格要求对拟进入考核的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拟进入考核的人员须于2013年10月17日至10月20日内(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持报考岗位所需的各种证书原件和相关资料到大安区教育局进行资格审查。对审查不合格或逾期未参加审查的人员将取消考核资格,并按该岗位公布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拟参加考核的人员。递补考核人员于2013年10月24日前(截止18:00时)进行资格审查,若递补取得考核资格的人员因不符合报考条件或缺少相关证件以及没有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的,取消考核资格。因取消考核资格而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四)考试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 +考核成绩(可突破40分)。

六、体检

考核后依据招考岗位及拟补充人数,按照报考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如总成绩相同,按考核成绩高低排序;若考核成绩相同,以实施教育教学教研业绩考核成绩高低排序;若实施教育教学教研业绩考核成绩相同,以业绩考核子项得分依次排序)。体检人员名单由大安区招考主管机关通过自贡人事考试网公布。体检由大安区招考主管机关商各主管部门统筹安排,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体检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后的规定时间内书面申请复检一次,复检由主管部门(用人单位)指定在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医院出具的结论为准。未按时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依次等额确定递补人员参加体检。

七、公示

拟聘用人员确定后,统一在自贡市人事考试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束后,对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且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因公示不合格出现的缺额,经大安区招考领导小组同意后,可按有关程序依次递补。

八、报到及聘用

经笔试、考核、公示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办理流动或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限内到大安区教育局报到。未经大安区教育局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弃权。未按时报到又无正当理由的,从该次公开招考报名之日起,三年内取消其参加大安区中小学校公开考试补充工作人员的报名资格。报考者提供虚假证件及材料者,一经查实,由大安区招考领导小组取消其聘用资格,且永久不得参加大安区中小学校的补充人员考试;大安区内报考者提供虚假证件及材料,一经查实,由相关部门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聘用人员实行动态调配管理。聘用人员一年内保留原聘任等级,一年后根据工作情况实行动态调整;已聘用人员在大安区服务年限为10年;无基层工作经历的研究生聘用后须到基层学校工作3至5年。

九、纪律和监督

为保证自贡市大安区教师进修学校补充教研员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招考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监督电话:自贡市大安区监察局0813—5522240)。

十、本方案由大安区人社局、大安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大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813—2210673

大安区教育局 0813—2201511

附件:

1.2013年自贡市大安区教师进修学校招考教研员岗位及人数一览表

2.自贡市大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自贡市大安区教育局关于2013公开招考教师进修学校教研员考核方案

3.自贡市(区、县)事业单位招考工作人员报名表

大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大安区教育局

2013年8月26日

2014国家公务员考试:http://www.kds100.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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