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2013年河南省洛阳西工区公开招聘小学教师工作实施方案

来源:河南省毕业生就业网时间:2013-08-26

为满足我区教育工作需要,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并报市编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35名。依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第6号令)和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洛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洛政办〔2006〕100号)有关规定,特制定如下招聘工作方案:

一、组织实施

本次考试招聘教师工作,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导下、由西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西工区教育体育局共同组织实施,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监督。由区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具体组织,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

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考核相结合的办法,根据考生笔试、试讲、体检和考核各方面情况,在招聘计划范围内,择优聘用。

三、聘用职位、专业及聘用计划

此次区属小学公开招聘教师35名。其中:语文13名、数学12名、英语教师4名、体育3名、音乐3名。

四、招聘对象

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且尚未正式就业的人员(含经我国驻外使领馆和教育部承认的国外高校专科及以上毕业生)。

五、报考条件

(一)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

4.具有现代教育理念,品德高尚,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

5.具有与申报学科相一致的教师资格证;

6.截止2013年6月30日,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83年7月1日及以后至1995年7月1日以前);

7.身体健康,符合《国家教师资格认定条例》规定的身体条件;

8.具备教师任职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到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的;

2.曾被开除公职、开除学籍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有国家助学贷款违约等不良信用记录的;

5.其它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

六、招聘办法

(一)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办法:采取考生个人网上提交报名信息、上传照片、缴费的方式进行,不接受现场报名。每人只能报考一个职位。

2.网上提交信息、上传照片时间:2013年8月26日9:00至8月28日17:00。网上缴费时间:2013年8月26日9:00至8月29日17:00。

3.网上报名审核通过后,按规定每人每科交纳考务费30元。两科共60元。网上缴费可使用银联在线支付系统支持的银行卡或开通网上支付功能的工商银行卡。

4.报名网址:洛阳人才网考试中心专区(http://www.lyhero.com/exam)。

5.打印准考证。网上报名、缴费成功的考生,2013 年9月4日9:00至9月7日9:00在报名网站上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

6.具体网上报名操作方法到报名网站查看。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缴费的,报名系统将自动关闭,不再补报。

7.农村绝对贫困家庭和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人员报考的,可免交考务费。拟免交考务费的报考者应于8月28日17:00前到洛阳市西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洛阳市西工区行署路3号区机关1号楼352房间)提交以下材料: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及户口本;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及户口本。

8.各职位报名人数与招聘职位计划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4:1。达不到规定比例的专业,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核减后仍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取消该职位招聘计划,报考该职位人员,退还已交考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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