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辽宁省大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857名工作人员公告
来源:大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时间:2013-08-21
四、考试
(一)笔试
1.笔试内容:
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与能力测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职业能力测试两部分。其中,公共基础知识占30分,职业能力测试占70分。试题全部为客观性题,笔试时限为120分钟,试卷满分为100分,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
2.笔试时间:
笔试时间为2013年9月28日上午09:00-11:00。
3.笔试要求:
报名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要求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未按期参加笔试者视为自动放弃。参加笔试时,报考人员必须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准考证》,证件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笔试开始30分钟后,迟到的报考人员不允许进入考场。参加笔试的报考人员不允许提前交卷离开考场。
4.成绩查询:
报考人员可于2013年10月9日登陆大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大连人才网查看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及拟定面试入围人员参加资格审查的有关要求。
5.面试人员:
对笔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所报岗位招聘计划3:1的比例拟定面试入围人员,按3:1比例确定的最后一名人选笔试成绩并列者,均视为拟定面试入围人员,经资格审查后确定为正式面试入围人员。
对笔试后合格人员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未达到3:1比例的岗位,该岗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并通过资格审查仍可进入面试。
6.加分政策:
(1)根据我市“三支一扶”大学生就业服务有关政策,“‘三支一扶’大学生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3年内,符合其所在地事业单位招聘条件的,参加招聘考试时,笔试成绩加5分”。报考所在涉农区市县所属事业单位且符合“三支一扶”大学生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应于2013年9月5日—2013年9月6日持本人《居民身份证》到大连市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中心7号窗口进行加分资格确认,逾期不予受理(大连市沙河口区联合路100号,联系电话:0411-84618709)。
(2) 根据《关于鼓励适龄青年应征入伍有关政策的通知》(大政办发〔2011〕111号)精神, 大连地区应征入伍满两年或两年以上、现已退役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参加大连市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时,笔试成绩加5分。申请加分的报考人员应于9月5日—9月6日日上午9:00——11:00、下午1:30——4:30,持《居民身份证》、《毕业证》、《退出现役证》原件、复印件及一寸免冠彩色照片(二张)到大连市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进行加分资格审查,逾期不予受理(中山区七一街2号,联系电话:0411—85848030)。
(二)资格审查
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负责对拟定面试入围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的主要内容为:报考人员的《准考证》、《居民身份证》、报名登记表(推荐表)、学历学位证书、职称或执业资格证书以及招聘岗位规定的专业、年龄、政治面貌、工作经历等招聘条件,审查合格后方可参加面试。凡提供的有关证件和信息与实际不符、以及不符合本公告招聘条件的,取消该报考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由此产生的岗位空缺按合格的笔试成绩依次审查递补。
(三)面试
1.面试时间和地点:面试时间和地点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另行通知。
2.面试内容:面试主要考察正式面试入围人员适应实际工作岗位要求的综合素质、专业知识和岗位实际操作能力等。面试满分为100分。
3.面试要求:面试按照《大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实施细则》有关规定执行。面试成绩须当场公布。对笔试后未达到3:1比例的岗位,该岗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并通过资格审查进入面试后,面试成绩需达到60分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不足60分的,取消聘用资格。正式面试入围人员参加面试时,须提供本人《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缺少上述证件者,不得参加面试。
(四)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报考人员的总成绩按照笔试、面试成绩权重计分法计算,其权重为5:5,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依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职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考核和体检人员。总成绩并列者,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考核和体检人员。笔试成绩仍相同的,通过加试的方法确定考核和体检人员。
五、考核和体检
考核和体检工作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考核的主要内容为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情况。考核合格的应聘人员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等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执行。庄河市公安局文职人员管理中心报考人员的体检参照国家招录人民警察的有关规定执行。因考核或体检不合格而产生的招聘岗位空缺,按照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经考核和体检后确定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大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大连人才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按规定完备用人手续,订立聘用合同。公示期满且无异议后,如因其他原因未能聘用而产生招聘岗位空缺,不再进行递补。2013年应届毕业生需办理派遣手续后再办理聘用手续。在职报考人员在签订聘用合同时,应提供与原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聘用)合同的相关证明。
七、咨询服务
招聘岗位的具体条件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负责解释。报考人员对招聘岗位的具体条件需要咨询的,可直接拨打《2013年大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计划》中具体岗位的咨询电话。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0411-88139036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411-84601549
八、特别提示
报考人员在招聘期间(报名、笔试、资格审查、面试、考核体检、订立聘用合同)请留意报名网站,同时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招聘单位、考试机构联络,因所填报的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事业单位招聘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组织机构无关。
附件:
3.《大连市“三支一扶”大学生参加事业单位招聘笔试成绩加分审核登记表》
4.《大连市退役大学生参加事业单位招聘笔试成绩加分审核登记表》
大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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