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江西抚州市市直事业单位引进171名高素质专业技术人才公告
来源:抚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时间:2013-08-20
五、体检和考核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执行,市教育局下属事业单位体检标准参照《江西省申报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执行。体检合格人员名单在抚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抚州人才网等网站公布。
六、公示和聘用
体检、考核结束后,确定拟引进人员,并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引进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引进审批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引进;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引进,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引进。
新引进人员实行6个月的试用期(教育系统引进高素质人才试用期为1年),在试用期3个月内,用人单位须对其进行身体复检(复检标准参照体检标准执行),复检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用人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正式聘用合同,并视本单位岗位、结构比例空额情况,按相关规定聘任相应岗位。
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不得拒聘考试考核合格人员。
拟聘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15天未报到,经市引才办确认,作自动放弃处理。
七、咨询、监督举报电话
1、咨询电话
市引才办:0794-8222293
2、监督举报电话
市纪委(监察局):0794-8282020
附件:
1、《2013年度抚州市市直事业单位引进高素质专业技术人才岗位表》
2、《江西省201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分类目录》和教育部门的《研究生学科专业目录》、《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普通高职高专专业目录》和《综合性专业分类指导目录》
中 共 抚 州 市 委 组 织 部
抚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0一三年八月二十日
更多招聘信息请关注:事业单位招聘网
事业单位全国考试交流群:466145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