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2013年陕西省公开招聘城镇社区专职工作人员2500名公告

来源:陕西公务员考试网时间:2013-08-20

2.资格复审

面试前,由市级社区办对进入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进入面试人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等级资质证书、退伍证、立功证书、自主就业身份认定证明原件和报名登记表等资料。未通过资格复审的,取消面试资格。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复审资料的视为自动放弃。对出现缺额的,按笔试成绩排序依次递补。

3. 面试

面试由市级社区办组织实施,全省统一命题、统一时间,满分100分。面试时间、地点在陕西民政网另行通知。

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为笔试成绩加面试成绩之和。计算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总成绩出现并列时,按笔试成绩确定排名顺序。

(六)体检和考察

根据应聘人员总成绩,按县(区、市)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由各县(区、市)社区办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

考察由各县(区、市)社区办负责,着重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修养、工作态度及能力等情况。

体检、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七)报批和公示

市级社区办根据考试成绩、体检和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报省社区办审批。省社区办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陕西民政网上公示7天。公示期间发现不符合条件的,经查属实,不予聘用。

(八)聘用和培训

各县(区、市)社区办根据省社区办的审批意见,向决定聘用的人员发出书面通知,应聘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社区办(民政局)报到,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聘用人员的管理按《陕西省城镇社区专职工作人员管理暂行办法》执行。

各县(区、市)社区办对已聘用人员进行集中岗前培训,并于12月31日前将聘用人员分配到岗。

五、纪律要求

为了维护2013年陕西省城镇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工作秩序,各级社区建设指导委员会和考务机构,以及所有参与招聘工作的人员要高度重视,严格程序,规范操作,严肃纪律并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确保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如有违反法律法规、弄虚作假、泄密等行为,一经查实,将对相关人员进行严肃处理。

对应聘人员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且三年内不得应聘全省城镇社区专职工作人员。

咨询电话

省社区办:(029)87290512

省考试中心:(029)87457489 87441673

陕西省社区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2013年8月19日

重要提示

一、应聘人员网上报名时必须提交准确、畅通的联系电话,并随时关注招聘信息,以防止错过相关招聘时间安排和出现递补时无法联系。

二、本次招聘考试指定辅导资料为陕西出版集团三秦出版社出版的《2013年陕西省公开招聘城镇社区专职工作人员考试辅导教材》,应聘人员可在各地新华书店预订和购买。购买时同时免费配送陕西省民政厅编印的《2013年陕西省公开招聘城镇社区专职工作人员考试大纲》。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陕西省城镇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公开招聘考试命题组、主管部门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学习卡等,均与本次招聘工作无关。敬请广大应聘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附件:

2013年陕西省招城镇社区人员公告说明一

2013年陕西省招城镇社区人员公告说明二

2013年陕西省招聘城镇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加分证明

2013年陕西省招聘城镇社区专职人员笔试加分申请表

公告说明一和告说明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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