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2013年下半年广德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0名公告
来源:安徽公务员考试网时间:2013-08-15
笔试成绩将于9月30日前在宣城市人社局网站及广德县人社局网站上公布,请考生自行查询。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按规定执行加分政策。主要指经我省统一组织、服务期满、考核称职(合格)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任职工作”、“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以及中央和外省组织选拔、服务期满、考核称职(合格)的安徽籍“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上述人员于2013年9月16日上午8:00-12:00,携带相关证明到广德县人社局公务员管理科,申报加分事宜(地址:景贤街35号人社局二楼,联系电话:0563-6040316,6032986)。大学生“村官”应提供由省级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特岗教师”应提供由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三支一扶”人员应提供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省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机构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大学生服务西部志愿者应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对经审核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由县人社局在其网站向社会公示5天,经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将统考笔试成绩增加2分。
(四)资格复审
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对达到笔试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的考生,在同岗位人员中依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2:1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及面试人员,若最后一名有2人及以上笔试成绩相同,一并确定为资格复审和参加面试人选。资格复审由广德县机关公务员招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办公室负责,在面试前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资格复审依据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和应聘人员网上报名时提供的照片与信息进行审核。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笔试准考证和网上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招聘岗位有资格证书要求的,报考人员应提供相关证书;其中,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13年毕业但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全日制学历教育的人员,可凭学校或省、市负责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该学历、学位层次、毕业时间以及“2013年毕业,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学位证书待发”的书面证明和各科“成绩单”,及有关证件材料办理报考资格复审;在编正式工作人员的,需按人事管理权限提供主管部门和县级以上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的,取消其参加面试资格。由此出现入围人选缺额的,在面试前依统考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五)面试
1、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考察考生的综合分析、组织协调、语言表达、应变创新能力等。结构化面试考官组由7人组成。计算成绩时除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取其余考官的平均分。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分。
参加面试的考生需交纳面试费80元(执行皖价费[2009]118号规定标准),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享受减免考试费用政策。
2、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总成绩:按照统考笔试合成成绩与面试成绩(均为百分制)5:5的比例合成总成绩,计算公式为:统考笔试成绩÷1.2×50%+面试成绩×5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3、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的,当某岗位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岗位招聘计划数时,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当日该考官组实际参加面试考生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体检与考察程序。
(六)体检与考察
1、体检与考察。体检工作由县人社局统一组织实施,体检和考察人员依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与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若总成绩相同,则依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递补人员的确定参照此规定执行。
2、体检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国人厅发〔2007〕2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等规定执行,须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加盖单位体检专用公章。体检费用考生自理。
3、考察由县人社部门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成立若干考核组,对拟聘用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为拟聘用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等,同时对其报考资格再次进行审查,实施考察时要成立考察工作小组,每组应当由两名以上工作人员组成,考察小组要通过查阅档案、听取有关方面意见、与本人面谈等方式,准确把握被考察对象的情况,全面、客观、公正地做出评价并写出书面考察报告。考生须提供所有相应证书原件及个人档案,若发现报考者所提供的相关资料和信息不真实或考察不合格的,则取消其聘用资格,后果自负。
在此环节因各类情形导致招聘岗位出现空缺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从所招聘岗位对应报考人员中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同一岗位递补不得超过一次。
(七)公示
招聘工作每个环节均在广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进行公告,其中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有关信息,公示时间为7天。
(八)聘用
对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履行报批手续。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未能在2013年12月31日前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应层次的学历、学位等证书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经审批后,招聘单位必须在15日内与其签订聘用合同(首次聘期为三年及以上)。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相关要求
本次招聘工作实行政策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凡工作人员与考生有属于国家规定情形需要回避的,必须实行回避。要严肃组织人事工作纪律,规范招聘工作程序,参与招聘工作的人员,应严格遵守招聘工作纪律和保密规定,不得泄密,不得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违纪者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六、有关事宜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广德县纪委(监察局)全程监督,并接受社会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563-6028422。
本《公告》由广德县机关公务员招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办公室负责解释。联系电话:0563-6040316,6032986。
附:2013年下半年广德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
广德县机关公务员招录和事业单位
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
2013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