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2013年下半年四川巴中市平昌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来源:四川人事考试网时间:2013-08-13

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招聘岗位。

报考人员按照公布的招聘岗位、报考资格条件及要求报名。报考人员本人的有效毕业证、学位证及其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应与资格条件要求相符,不符者请勿报名。报名时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应该真实完整,任何环节如发现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将随时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报考人员网上报名时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在公开招聘期间应保持通讯畅通;联系方式变更后,应主动告知招聘单位。因无法与报考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五)开考比例

岗位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实际缴费成功人数)之比原则上应不低于1∶3,达不到上述比例的,相应调减该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招聘岗位。招聘岗位调减或取消情况将于2013年8月28日通过平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pcrs.gov.cn)公告。取消岗位中缴纳笔试考务费报考者所缴费用,2013年8月30日前通过互联网自动退回到缴费报考者报名时缴费的银行卡账户。

四、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的方试进行(工勤岗位需进行面试),所有报考人员凭有效身份证、准考证参加考试。

(一)笔试

1、 笔试时间

公共科目:2013年9月7日上午9:00-11:00

专业科目:2013年9月7 日下午2:30-4:30。

2、笔试地点及注意事项:见准考证。

3、笔试科目

一是公共科目笔试。公共科目笔试考公共科目基础知识,公共科目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考试范围详见《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综合知识〉考试复习大纲》。

二是专业科目笔试。专业科目考试内容根据岗位类别决定,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管理岗位:考试内容为管理岗位基础知识,具体测试公文写作、办公自动化和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专业技术岗位:考试内容参照《岗位表》中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规定的相关内容。

工勤技能岗位:不进行专业科目笔试。

公共科目、专业科目笔试所占考试比例及考试成绩计算方

式见《岗位表》。缺考笔试科目或笔试成绩为0分的报考人

员,视作自动放弃,取消报考资格。

4、笔试成绩公布

笔试成绩将在平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

www.pcrs.gov.cn/)公布,考生可于2013年9月17日登陆平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查询。

对笔试成绩有疑问的考生,可由本人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准考证于2013年9月22日18:00前到平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书面申请查分,逾期不再受理。查分结果将在平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pcrs.gov.cn)公布。

5、政策性加分

(1)按照四川省委组织部、四川省人事厅、四川省编办、四川省教育厅等9部门《关于进一步完善“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有关政策的通知》(川人发〔2007〕16号)等文件规定,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及“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服务期满且经服务所在地县级及以上团委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局)考核合格的志愿者,在乡镇及以下基层单位每服务满1周年,笔试成绩按比例折合后加2分,最高不超过6分。

(2)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按四川省委组织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报考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加分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川组通〔2010〕4号)规定加分。

(3)退役大学生士兵按四川省委组织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事业单位享受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满大学生同等待遇问题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2〕406号)规定加分,最高不超过6分。

已按规定享受基层服务项目政策性加分考入机关事业单位的人员再次参加招考的,不再享受同项目加分政策。

符合加分条件的大学生志愿者,须提供服务所在地县以上团委(或人社局、教育局)出具的证明、考核材料、服务合同(协议)和服务证书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退役大学生士兵须提供本人有效的《退出现役证》、《优秀士兵证》、有关奖励证书(证章)和相关学历证书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在2013年9月6日18:00前交平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平昌县江口镇新华街东段102号),经审查符合条件的按规定加分。材料不齐或逾期未交材料的,视为放弃加分资格,责任自负。

6、考试总成绩公布

考试总成绩(管理和专业技术岗位)、笔试总成绩(工勤技能岗位)及政策性加分人员名单将于公布查分结果时一并在平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pcrs.gov.cn)进行公布(查询)。工勤岗位考试总成绩将于面试结束后予以公布。

(二)面试

工勤岗位需进行面试

1、面试人员确定。根据招聘岗位及名额,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3确定面试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总成绩相同的人员,一并进入面试。面试人员、面试时间、面试地点将于公布查分结果时一并公布。

2、面试方式:采取实际操作的面试方式进行,主要考察考

生适应所报岗位的实际操作能力。

3、面试成绩计算方法:面试成绩实行100分制,占考试总成绩的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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