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2013年云南省新平县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来源:高校人才网时间:2013-08-12

(八)考核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核,由县卫生局和各医疗卫生机构对拟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等情况进行考核,全面了解掌握拟聘人员的实际情况。若出现玉人社发【2012】54号文件规定的10种情形之一的,考核不合格。考核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考生,按该岗位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参加体检、考核。

(九)选岗

考核合格者进入选岗,按该岗位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岗位。自动放弃的考生,按该岗位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参加体检、考核、选岗。

(十)公示

参加选岗后的拟聘人员在玉溪人才网、新平网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十一)聘用和管理

1、拟聘人员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关系合同的,在办理聘用手续时,需提供解聘劳动关系的相关资料。

2、对新招聘专业技术人员,一律实行人事代理(人事代理费由本人承担)。聘用期间的工资及福利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五、组织实施

本次招聘在县人大、县政协和县纪检监察部门的全程监督下进行,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县卫生局组织实施。

监督电话:0877-7771539;0877-7771538

六、其他要求

(一)公开招聘过程中,应该回避的,按有关要求执行。

(二)报考人员填写或提交的个人资料要做到全面、真实、准确,不得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

(三)报名后,报考人员应注意登陆玉溪人才网和新平网了解考录工作进程和有关事项的公告,并保持报名时登记的电话畅通。否则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负责。

七、未尽事宜,由新平县卫生局负责解释

报名咨询电话

新平县卫生局:0877-7011081

新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77-7015696

点击查看下载附件:新平县卫生事业单位2013年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

新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新平县卫生局

2013年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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