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山西省文化厅直属事业单位招聘49名工作人员公告
来源: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时间:2013-08-12
(二)专业测试
1、两所艺术院校专业测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专业理论知识与专业技能两项。两项测试成绩满分各为100分,各占综合成绩的30%。两所艺术院校的专业测试成绩=专业理论知识成绩X30%+专业技能测试成绩X30%。
2、其它单位的专业测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专业实际操作能力。专业测试满分为100分。占综合成绩的60%。
3、山西画院、山西省群众艺术馆、山西文化宣传教育中心、山西华夏之根艺术团等4个单位专业测试由省文化厅组织实施;山西戏剧职业学院、山西艺术职业学院(含山西艺术职业学院附属中等艺术学校、山西华晋舞剧团)、山西省晋剧院专业测试由本单位自行组织。
4、专业测试时间与专业测试地点,待报名结束后在山西省文化厅网站公布。
5、专业测试成绩查询(考试结束后见山西省文化厅网、山西戏剧职业学院网、山西艺术职业学院网、山西省晋剧院网)。
(三)面试
在专业测试成绩的基础上,按照招聘岗位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进入面试人选。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专业测试人数确定。
1、两所艺术院校的面试为述课,满分为100分。占综合成绩的40%。
2、其它单位的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法。主要面试应聘者岗位要求的相关专业知识、心理素质、应变能力、表达能力、形象及气质等,满分为100分。占综合成绩的40%。
3、面试时间与地点(见各招聘单位网站)。
4、面试成绩当天在面试地点门口公示。
5、山西画院、山西省群众艺术馆、山西文化宣传教育中心、山西华夏之根艺术团等4个单位面试由省文化厅组织实施;山西戏剧职业学院、山西艺术职业学院(含山西艺术职业学院附属中等艺术学校、山西华晋舞剧团)、山西省晋剧院面试由本单位自行组织。
(四)综合成绩确定
1、两所艺术院校综合成绩=专业理论知识成绩X30%+专业技能测试成绩X30%+面试成绩X40%。
2、其它单位的综合成绩=专业测试成绩X60%+面试成绩X40%。
拟聘用人员最低合格分数线为综合成绩60分。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岗位,最低合格分数线为综合成绩65分。
(五)体检与考核
根据综合成绩,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与考核人选。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进行。体检、考核由各招聘单位自行组织。各招聘单位根据拟聘用岗位要求,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全面考核,并对其进行资格复审,考核中发现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因体检与考核不合格或未按要求参加体检而空缺的招聘名额,按岗位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六)公示、聘用
在考核、体检合格后,各招聘单位将拟聘用人员报山西省文化厅审核,拟聘人员名单与考试成绩统一在山西省文化厅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上报省人社厅进行审核公示批复,由省人社厅批准后按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六、咨询与监督
招聘政策咨询和考务等方面的问题,可查询山西省文化厅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咨询电话:
山西画院 0351--4041173
13935131360
山西省群众艺术馆 0351--4169689
13546331349
山西省文化宣传教育中心 0351-4146799
15296611795
山西华夏之根艺术团 0351--2682923
13513516810
省监察厅驻山西省文化厅监察室设立监督电话:0351--4068277 13834598310
山西戏剧职业学院咨询电话:0351-2682983 2682819
监督电话:0351-2682802
山西艺术职业学院咨询电话:
0351-2246009 15935626655
(山西华晋舞剧团咨询电话:
0351-2246195 13903435346)
监督电话:0351-2246010
山西省晋剧院咨询电话:0351-4046046 13703582201
监督电话:0351-4065602
咨询、监督电话开通时间为:报名期间的工作日工作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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