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重庆青年职业技术学院201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来源: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时间:2013-08-12

为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根据《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市委组织部和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等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经团市委审核、市人力社保局核准,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招聘原则

本次招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人数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8名(详见附件1)。

三、招聘范围和对象

凡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应聘: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符合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以下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

①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②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③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④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五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⑤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⑥未满服务期、也未解除选派协议的选派大学生;⑦现役军人;⑧在读的非应届全日制毕业生;⑨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⑩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正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且未毕业的非应届本科生、研究生不能凭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报考;在国外境外高校就读的全日制学历(学位),其学历(学位)须获得国家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网上报名。报名采用网上发送电子邮件报名的方式。凡符合应聘条件者,填写《重庆青年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详见附件2),即日起至2013年 8 月26日  前。报送电子邮件(电子邮件主题名以“应聘岗位+姓名”命名)至邮箱地址:cqqzyzp@163.com。

(二)资格审查及办理准考证

报名人员须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具体时间为2013年 8 月 27日(全天,起止时间为上午9:00至下午17:00)。资格审查地点:重庆市北碚区歇马镇盐井坝1号重庆青年职业技术学院行政办公楼一楼党群工作部办公室,联系人:刘静意,联系电话:023-68315810,15310346799。报名人员需提供《重庆青年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附件2),身份证、学历(学位)证、职称(职业资格)证及相应资质、工作经历(劳动合同或社保缴纳证明)等佐证材料原件到现场确认,并提交全套复印件1份、近期同底免冠一寸照片3张。经资格审查通过方可办理准考证。报名人员须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

五、考试考核

拟招聘岗位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比例须达到1:2,未达到该比例的,相应递减拟招聘岗位人数至规定比例,无法递减的取消招聘。其中,紧缺人才或特殊岗位的,经市人力社保局认定同意后,可适当放宽开考比例。因招聘岗位取消而不能参加招聘考试的报名者,退还其报名考务费。

考试考核时间为2013年8月28日-29日。

(一)理论考试

内容为高职教育相关理论知识,以闭卷笔试方式进行。满分1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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