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河北辛集市事业单位招383名工作人员公告
来源:河北公务员考试网时间:2013-08-11
网上报名的基本程序:
1、考生开始报名前,需完全了解本次招聘政策和拟应聘岗位条件,认真阅读《报名须知》并同意《诚信承诺书》,然后参照“考生操作指南”按步骤进行具体操作。
2、网上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机制,必须承诺履行《诚信承诺书》,对提交审核的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在资格复审时,凡发现网上填报的信息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取消应聘资格。
3、网上报名须用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证》申请“报名号”,并预选应聘岗位,获取“报名号”和“初始密码”后才能登录报名系统,进行填表和提交审核,报名号是登录报名系统的唯一标识,密码可修改,均务必牢记并保管好。
4、按照《填表说明》规范填写或选择表项,上传的电子照片要符合要求,否则将被报名系统自动拒绝。
5、考生“提交审核”后信息将被锁定,在未反馈审核结果前不能修改。一般情况下,审核员24小时内会在报名系统上回复审核结果。“审核未过”的,可根据提示的未过原因,修改信息或改报岗位并重新提交审核;“审核通过”的,信息将不能再修改,并于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缴纳报名考务费,需提供网上报名时获取的“报名号”,每人报名考务费100元,缴费后即完成报名。
6、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城镇家庭的考生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考生减免报名考务费。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城镇家庭的考生须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考生须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及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到缴费地点进行审核,确认后减免考务费。
7、考生务必牢记报名和缴费截止时间、打印和领取《准考证》时间、考试时间、资格复审等重要时间信息,凡是在规定时间未完成相关操作的,将被视为自动放弃。同时,报名和考试期间务必保管好个人的证件和信息,因个人原因造成丢失、被他人盗用和信息被恶意篡改而影响报名和考试的,责任自负。
(三)开考比例
招聘人数与岗位报考人数的比例不低于1∶3,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减少该岗位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四)打印《笔试准考证》
应聘人员完成网上报名后,于8月27日9∶00至8月29日17∶00登录河北省人事考试网(http://www.hebpta.com.cn/)打印《笔试准考证》。
(五)笔试
1、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报考教育类考生笔试内容为:《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法律法规》、《教师职业道德》、《时事政治》;报考综合类考生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职业能力测验》。考试限时120分钟,满分为100分。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2、笔试时间及地点。笔试时间为2013年8月31日上午 9∶00至11∶00。考场设在辛集市。
应聘人员应按照笔试准考证上确定的考试地点、考场安排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法定有效身份证件。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3、笔试成绩查询。笔试的成绩、进入面试人选名单及最低控制分数线可于9月8日登录河北省人事考试网(http://www.hebpta.com.cn/)查询。进入面试人选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选1∶2的比例确定,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都进入面试。
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由辛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划定。
4、资格复审。面试前对参加面试人员进行资格条件复审。时间为9月9日至9月13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地点为辛集市教师进修学校。面试人员应按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笔试准考证等相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其中应届毕业生还需提供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经复审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人选资格,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面试
1、面试时间及地点。面试时间9月20日至9月21日,地点及考场安排以面试准考证为准。领取《面试准考证》时间为9月18日至9月19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地点为辛集市教师进修学校。
2、面试方式。教育类面试采取说课的形式进行,综合类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相关能力。面试实行百分制,当场打分,面试成绩采用“体操打分”方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面试成绩当天在考试地点张贴并在辛集市公众信息网发布。
3、总成绩合成。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两部分计算考试总成绩,满分 100分。其中,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分别占40%、60%,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面试成绩最低合格线为60分。
(七)体检与考核
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按1∶1比例在最低合格线以上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比例内末位考生总成绩如出现并列,按以下顺序确定进入体检考生:烈士子女或配偶,学历(学位)较高者,具有相关工作经历或相关工作经历较长者,笔试成绩较高者。如果以上条件均相同,都进入体检、考核,根据体检、考核结果择优聘用。进入体检人员于9月28日在辛集市公众信息网进行查询。
体检时间为10月1日至10月3日(具体时间安排及要求详见辛集市公众信息网),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合格的,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核。体检、考核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
(八)公示
由辛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考生的考试、体检、考核情况确定拟聘人选,在辛集市公众信息网、辛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开栏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
(九)聘用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办理相关聘用手续。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鉴于本次公开招聘没有户籍限制,为了防止人才流失,维护用人单位权益,设定教育类岗位最低服务年限为10年,综合类岗位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服务年限内不可向市内外其他事业单位流动。聘用到教师岗位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需在3年内考取。对违反上述规定的,终止聘用合同,按相关规定处理。
特别提醒: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证件审核、面试、体检、考核、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辛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3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