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黑龙江农垦红兴隆管理局中心医院补充招聘人员公告

来源:黑龙江公务员考试网时间:2013-08-11


(二) 资格审查

1、管理局人社局、事业单位主管部门等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确定符合条件的人员。应聘同一岗位,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不低于1:3,个别报名人数比例达不到要求的急缺岗位,经管理局事业单 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报总局人社局同意,可适当放宽。

(三)笔试

笔试由管理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采取闭卷方式进行,卷面总分100分,60分以上为合格。笔试内容为《医学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笔试试题从国家考试题库抽取。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 笔试成绩不及格,取消进入下一项 www.91exAm.org资格。

(四)面试

笔试合格者按所报岗位1:3比例进入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面试考官由管理局相关部门、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及抽调专家组成,考生现场抽签确定顺序号,面试成绩100分,60分为合格,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面试不及格者取消录用资格。

(五) 体检

根据笔试和面试总成绩,按照招聘岗位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人员总分相同时,以笔试成绩高优先。确定的拟聘人员由管理局人社局统一组织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六) 考核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核,由管理局人社局、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及用人单位组织实施,考核的主要内容包括思想政治表现、业务学识水平、工作作风、工作实绩、自我要求等方面。凡考核不符合要求的拟聘人员,取消资格,可根据成绩报领导小组研究后决定是否适当递补。

(七) 聘用

拟聘人员经管理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后,填报《垦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示表》上报总局人社局,在总局人社局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由总局人社局出具《垦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聘用通知书》,凭《垦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聘用通知书》办理调动、落编、聘用等手续。

四、聘用人员待遇及管理

(一)被聘用人员,纳入事业编制管理,享受事业单位相应待遇。试用期为6个月,应届毕业生为1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试用期间如发生或发现有严重违纪违规、证件虚假、严重疾病(含各类精神病)和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等情况解除协议,不再聘用。

(二)有执业资格要求专业的被聘人员须在两年内取得执业资格,未取得执业资格之前由医务科安排轮科见习,两年内未取得执业资格者予以解聘。

(三)硕士研究生享有12万元一次性安家补贴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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