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山西晋城市陵川县高中、职中、初中教师招聘40名公告
来源:山西人事考试网时间:2013-08-09
七、体检与考核
1.总成绩按岗位从高到低排序,以各岗位拟招聘名额的1:1比例,依次确定体检对象(总成绩出现并列时,按专业技能测评成绩高低排序确定)。
2.体检参照《山西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修订)》执行。
3.因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依次递补。
4.体检合格后组织进行考核,考核的内容主要包括对拟聘人员的德、能、勤、绩、廉等综合素质考核,并对拟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因考核或资格复审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不再递补。
八、公示和聘用
1.根据专业技能测评、面试、体检、考核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陵川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者确定为正式聘用对象。
2.正式聘用为初中学段类别者,依据总成绩高低、由拟聘对象依次选择服务单位与岗位,一经确定不得更改。总成绩出现并列时,由专业技能测评成绩高者优先选择。
3.聘用人员实行聘用合同制管理,按规定时间统一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因个人原因不能按期签订聘用合同的,视为主动放弃。按规定程序办理入编手续后起薪,工资待遇按我县全额事业单位人员现行标准执行。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后,由县人社局、教育局、聘用单位共同进行全面考核,根据考核结果,决定续聘或解除合同,一经续聘,五年内不得流动。
九、组织实施
为确保公开招聘工作的圆满完成,特成立陵川县2013年公开招聘高中、职中、初中教师工作领导组,整个招聘工作在领导组统一领导下组织实施。
十、纪律与监督
为加强对招聘工作的有效监督,由纪检委、监察局对招聘工作实施全程监督,所有参与招聘的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招聘纪律。对整个招考过程中涉嫌违纪违规舞弊的人和事,视情况作出相应的纠正,同时给予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对违反考试、体检和考核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体检和考核资格,已被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招聘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新闻媒体、社会各界的监督,同时设立咨询、监督、举报电话:
0356—6205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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