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江西省共青城市公开考选副科级领导干部公告
来源:中共共青城市委员会时间:2013-08-09
4、组织考察
(1)体检:组织拟考察对象进行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进行。体检不合格的,不列为考察对象。
(2)组织考察:考察工作由共青城市公开考选副科级领导干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资格。
5、差额票决。公开考选副科级领导干部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察结果按1.3:1的比例提供任职建议名单,由共青城市委常委会进行差额票决,最终确定拟任职人选,并公示7天。
6、实践锻炼。根据工作需要,组织安排任职人选到重点项目、重点工程和园区锻炼。
7、组织任用。锻炼期满后,根据任职人选工作表现情况安排到具体副科实职岗位任职,按照有关法律和规定程序办理(具有公务员身份的任职人选可直接任到行政单位副科实职岗位;原则上有事业身份的人选任到事业副科实职岗位,对部分特别优秀的只有事业身份的任职人选根据岗位需要,符合调任条件的择优可按程序报上级组织部门办理公务员调任手续);不胜任的,免去试任职务和相关待遇,回原岗位或按试任前职务层次安排工作。所有任职人员的试用期为一年。任职人员的配偶属行政事业单位在编在岗的,可同时调入共青城市相对应的单位工作。
四、其他事项
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共青城市公开考选副科级领导干部工作领导小组。
联系电话:0792- 4342631 4342719
传 真:0792- 4340751
监督电话:0792-12380
共青城市公开考选副科级领导干部工作领导小组
2013年8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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