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山西定襄县2013年公开招聘40名中小学教师

来源:山西人事考试网时间:2013-08-08

九、体检、考核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按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资格。

考核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核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资格。

对因体检、考核不合格和本人自行放弃资格者出现空缺名额不递补。

十、公示

对笔试、面试、体检、考核的合格人员,在定襄县人事人才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受理举报,举报重点是不符合本次招聘报名资格条件以及在招聘过程中出现的违反本招聘方案的有关规定和原则问题。举报要实事求是,提供调查有具体线索,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出现空缺不再递补。

十一、聘用上岗

(一)经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公示后,确定拟聘人员。公示无异议后,办理招聘相关手续。

(二)招聘的试聘人员实行半年试用期。此次聘用上岗坚持“公开、平等、择优”的原则,以所报科目岗位,按成绩名次由本人自愿依次选择工作单位(岗位)。

(三)试用期满半年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予以辞退。

(四)公示无异议后,在三天内不报到、不签订聘用合同的,视为放弃。

十二、回避

招聘领导组组长、副组长及成员,办公室主任、副主任,与报考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的应当实行回避。其他从事招聘的工作人员,需要回避的由领导组另行确定。

十三、监督

对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公示、回避等各环节,由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并设立举报电话向社会公布,对群众的检举、申诉和控告,认真核查,对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反考试聘用纪律的行为,一经查实,纪检监察部门将严肃查处,情节严重的由司法机关处理。

咨询电话:18935022536(定襄县人事局)

监督电话:6022241(县纪委、监察局)

十四、本方案由招聘领导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定襄县2013年公开招聘

中小学教师领导组(借章)

2013年8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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