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山西定襄县2013年公开招聘40名中小学教师

来源:山西人事考试网时间:2013-08-08

根据山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有关文件精神和招聘单位编制岗位空缺情况,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农村中小学教师40名,为确保本次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方案。

一、招聘领导组(略)

二、指导思想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三、发布招聘公告

本次招聘通过定襄电视台、定襄县人事人才网(www.sxdxrsj.gov.cn)、忻州市人事考试网、事业单位招聘网:http://www.kds100.com/sydw/,发布招聘公告。

四、招聘单位及性质、名额

招聘单位为定襄县乡镇中小学校,单位性质是全额事业,招聘名额40名。

1.初中学段科目岗位15名。其中语文6名(含服务基层项目岗位1名)、数学3名、英语2名、理科综合4名(物理3名、化学1名)

2.小学学段综合科目岗位25名(含服务基层项目岗位4名)。

五、招聘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户籍要求:忻州市(县、市、区)现籍或原籍;

5.报考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78年 8月 14日至1995年8月 13日期间出生);

6.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的未就业毕业生。报考初中教师的须本科(含本科)以上学历,且有初中(含初中)以上教师资格证;报考小学教师的须专科(含专科)以上学历,且有小学(含小学)以上教师资格证。

凡同时具备以上条件者,可报考其中一个专业岗位。

根据晋人社厅【2013】26号文件精神,此次考试设“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招聘对象为参加山西省 “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 “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以及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服务期满、考核合格(服务期两年,考核合格,现仍在职)的人员。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受过党内严重警告或行政记大过以上处分,在处分期间的;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2011年以来在各级公开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现役军人;其他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人员的;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六、报名及资格审查

对符合条件的报考者,持填写完毕的《定襄县2013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报名登记表》(从《定襄县人事人才网》网站www.sxdxrsj.gov.cn下载打印)、户口簿、二代身份证、毕业证(网上查询)、就业报到证、教师资格证(网上查询)证书原件及其复印件和未就业证明(须代理单位加注意见并盖章)到指定地点报名。服务基层项目的考生,须登陆忻州市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大学生村干部由市、县两级组织部门审核盖章,“教师特岗计划”项目人员由省教育厅盖章、“三支一扶”项目人员由团省委或省人社厅盖章、“西部计划”项目人员由团省委盖章,提供审核盖章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

报名时现场照相,同时缴纳报名、笔试费60元。报考者须对所出具的各种相关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不符合报名条件和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其资格。报名结束后,报考人数应达到所招聘各岗位人数的3倍以上,方可开考,达不到的按比例缩减招聘名额。其中“服务基层项目岗位”报考人数如不达开考比例,按实际报考人数核减岗位名额,核减的名额将调剂到相应的同类型岗位名额内,报考专门岗位的有关考生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其他岗位。

七、报名时间、地点

时间:2013年8月8日至14日下午6:00。

地点:定襄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县委、政府大院10号楼东小院)

2013年8月17日至18日下午6:00前,参考人员凭身份证到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过期不候)。考生须保管好自己的准考证,参加考试的各个环节都需同时携带准考证、身份证。

八、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均为百分制。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 %+面试成绩×50 %);

(一)笔试。

1.笔试内容包括公共基础知识(占笔试总成绩的20%)和专业知识(占笔试总成绩的80%)两部分。笔试总成绩最低合格分为60分,不达60分者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公共基础知识内容包括政治理论、时事政治、法律常识、科技人文知识等。

专业知识包括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法规、教材教法及相应专业学科基础知识。

试题(卷)分初中语文、初中数学、初中英语、初中理科综合、小学综合等5个科目。

2.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考试时间为120分钟。

3.笔试成绩,分别按初中语文、初中数学、初中英语、初中理科综合、小学综合共5个系列排列,从高分到低分,按所招聘名额的2倍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同时,进行资格复审。笔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考生需持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考试,缺少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考试。

(二)面试:采取讲课方式进行。备课1小时,讲课15分钟。其中小学学段综合科目岗位,面试人员一经确定后,随即由考生本人自主书面申报讲课面试内容,分为小学语文、小学数学、小学英语三科,分别组织面试。面试结束后,如出现总成绩最后一名并列的情形,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排名。

如出现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招聘名额而形不成竞争的岗位,考生面试成绩必须达到本人所报学段面试成绩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下一招聘环节。面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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