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山东烟台招远市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来源:招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时间:2013-08-07
2、考务信息查询网址:http://www.zyld.gov.cn(招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如该网站因故障不能正常运转,请登录备用网站:(http://www.zhaoyuan.gov.cn招远政务网)。
3、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应聘人员须本人在指定报名时间内到指定报名地点进行现场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查。报名时须提交1寸近期同底版正面免冠照片3张和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具体见下面所列)。提交材料时,所有证书须提交原件审查后留存复印件;所有证明资料须审查后留存原件。
相关证明材料包括:新一代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全日制统招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提供)、毕业生就业主管机关签发的报到证(国内全日制统招学历人员提供)。符合条件的海外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交新一代身份证和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授权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手续。除此之外,定向、委培的应届毕业生,还须提交定向、委培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信;已经就业或签订就业协议书的人员,还须提交用人单位及其隶属的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信(中小学教师报考须提交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信;实行人事代理的,除用人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信外,还须人事代理机构出具人事代理证明信;实行个人人事代理的,由人事代理机构出具个人人事代理证明信。证明信式样附后);报考定向服务基层项目毕业生招聘岗位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还须提供服务单位及当地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或服务期满考核合格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三支一扶”大学生还要出具山东省 “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原件、复印件和县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考核材料;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毕业生还要出具山东省西部计划项目管理办公室签发的《确认通知书》原件、复印件和《志愿服务证》原件、复印件及团省委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选派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还要出具县以上组织人事部门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已录用到机关、事业单位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还须提交同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未享受服务基层项目优惠政策的证明材料。招聘岗位有其他要求的,还须提交其他相应材料(如:报考职务船员岗位的,应提供相应的适任资格证书;工作经历证明等)。
本次招聘规定的“工作经历”时间是指在用人单位的实际工作时间,报名时须出具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缴费明细表或相应资质单位出具的工资发放明细表。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计算为工作年限。工作年限按实年计算,截至日为2013年7月30日。
伪造学历证件(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证明)骗取考试资格的,取消本次报考资格且5年内不得报考我市事业单位。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经审查具备所报考岗位资格条件的,填写《招远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和亲笔签名的《应聘招远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缴纳笔试考务费后,现场发放笔试准考证。
按照鲁价费函[2008]13号文件的规定,笔试考务费收取标准为每人每科40元。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镇低保人员,报名时请携带有关证明材料到现场办理确认和减免手续。其中:城镇低保家庭的应聘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农村特困家庭的应聘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及复印件,或者出具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核发的有效期内的《山东省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卡》原件及复印件。未提交证明材料或提交证明材料不全的,不予确认和减免考务费用。
在指定时间内未参加现场资格审查或提交有关证明材料不齐的,视为无效报名。考生在报考过程中,应随时登陆招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关注查询相关信息,因考生原因未看到相关信息的,责任自负。
报名结束后,对最终有效报名人数达不到计划聘用人数3倍的岗位,按比例取消或相应核减招聘计划。紧缺的技工教师和职务船员岗位经招聘单位同意、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批准,可适当放宽报考比例。定向招聘岗位核减的招聘计划可调剂到同单位、同专业的非定向招聘岗位;非定向招聘岗位核减的招聘计划,可调剂到同单位的其他非定向招聘岗位。其中已报考被取消计划的定向招聘岗位的人员,应重新报考与被取消计划的岗位招聘条件相同的其他定向招聘岗位;若其他单位没有相同招聘条件的定向招聘岗位,报考人员可重新报考相同招聘条件的非定向招聘岗位。已报考被取消招聘计划岗位的人员,招聘主管机关将通过招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发布信息或电话通知考生,请考生随时关注,在规定时间内可改报其他岗位(必须符合改报岗位的条件要求)或办理退费手续,因考生原因通知不到的,责任自负。
(二)考试
招聘考试实行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其中报考职务船员岗位的人员不进行笔试,现场报名资格审查合格后直接进入面试。
1、笔试
⑴内容:
①幼儿教师岗位 笔试内容为教学基础知识和幼教专业基础知识一科,满分为100分。教学基础知识主要包括幼儿教育学、幼儿心理学、时政方针、教师法以及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等有关知识。
②技工教师岗位 笔试内容为教学基础知识一科,满分为100分。教学基础知识主要包括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时政方针、教师法以及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等有关知识。
⑵时间:2013年8月20日上午:9:00—11:00
教学基础知识和幼教专业基础知识(幼儿教师岗位)
教学基础知识(技工教师岗位)
⑶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2、面试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结果确定笔试合格线,在笔试合格线内根据招聘计划和考生所报考单位、岗位,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范围名单(进入面试范围的人员名单及其笔试成绩在招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布)。各岗位招聘计划与参加面试人数按以下比例确定:幼儿教师岗位为1:2;技工教师岗位为1:5;职务船员岗位全部参加面试。
进入面试范围人员按照鲁价费函[2008]13号文件的规定,缴纳面试考务费70元。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镇低保家庭大学生,已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确认和减免笔试考务费手续的,经本人申请,可免收面试考务费。
面试根据行业和岗位特点,采取试讲、综合素质答辩、结构化面试、无领导小组讨论、专业技能测试等不同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综合素质(或专业工作技能)。参加面试人员凭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书和新一代身份证参加面试。面试时间及其他事宜另行通知(请关注招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
面试成绩满分均为100分,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为保证人员素质,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取消聘用资格。面试成绩在本场面试结束后集中向参加面试的考生宣布。
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以百分制计算考试总成绩(其中应聘职务船员岗位的人员,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分数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同一招聘岗位出现考试总成绩相同且影响最终聘用的,按笔试成绩排序;笔试成绩仍相同的,依次按博士、硕士、省级优秀毕业生、“211工程”院校毕业生、普通院校本科毕业生、普通院校专科毕业生、普通院校中专毕业生的顺序排序;仍不能确定的则组织考试总成绩相同的考生进行笔试加试,以加试后的总成绩确定出体检与考核人选。
(三)体检和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