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浙江宁波大红鹰学院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研究人员)公告
来源:浙江人事考试网时间:2013-08-01
(二)考试
公开招聘考试采取试讲+面试的办法进行。
1、资格复审
试讲前,将对通过资格初审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通过资格初审人员按照电话通知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报名表、本人简历、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书(学位证)、职称证书、近期免冠1寸照片1张及相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招聘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得参加面试。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试讲资格。
2、试讲
试讲主要测试报考者所报岗位的专业、教学、研发、创新和成果转化等教学、科研能力。试讲总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
3、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报考者口头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分析能力、回答问题准确性和举止仪表等。面试总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
4、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为试讲成绩的60%和面试成绩的40%之和,满分100分。
在试讲和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试讲成绩为序,考试总成绩和面试成绩都相同的增加考试课目。考试总成绩和讲试、面试成绩以及参加体检与考核人员名单将于面试结束3个工作日内在学院网站上公布。
(三)体检与考核
参加体检人员,按要求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体检按照《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执行。
体检结束后,招聘单位将对体检合格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详细考核。考核不合格者淘汰。
因体检或考核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考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四)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由主管部门报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同时在宁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及宁波大红鹰学院网站上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拟录用人员凡属农业家庭户的,须在办理录用手续的同时办理农转非迁户手续。没有办理的,在试用期(见习期)或执行初期工资期满时,解除聘用合同。在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时仍将审核档案资料,若发现招聘人员档案资料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五)、联系地址和联系方式:
宁波大红鹰学院行政楼303室,宁波市鄞州区学院路899号,联系电话:0574-88052286
联系人及电话:刘老师(18069013566);余老师(13777088819)
招聘邮箱:dhyzhaopin08@163.com
公开招聘监督电话:0574-88044810,18967891878
附件1:2013年宁波大红鹰学院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研究人员)计划表
宁波大红鹰学院
二〇一三年八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