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广西省兴业县公开选拔9名领导干部担任科级职务工作简章
来源:中共兴业县委组织部时间:2013-0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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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拓宽选人用人渠道,加快人才聚集,努力培养造就高素质干部队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工作暂行规定》及有关法律法规,经兴业县委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选拔领导干部担任科级职务人选。
一、选拔职位和数量
1、兴业县卫生局副局长1名;
2、兴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1名;
3、兴业县教育局副局长1名;
4、兴业县旅游局副局长1名;
5、正科长级年轻领导干部1名;
6、副科长级年轻领导干部职位一,2名;
7、副科长级年轻领导干部职位二,2名。
二、选拔范围、条件和资格
(一)选拔范围
1、兴业县卫生局副局长、兴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职位选拔范围:全国范围内的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及规模以上非公有制企业等符合资格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
2、兴业县教育局副局长职位选拔范围:全国范围内的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事业单位等符合资格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
3、兴业县旅游局副局长职位选拔范围:全国范围内的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及非公有制企业等符合资格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
4、正科长级年轻领导干部、副科长级年轻领导干部职位一和副科长级年轻领导干部职位二选拔范围:兴业县范围内的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事业单位等符合资格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
5、非公有制企业规模根据2011年9月2日国家统计局发布的《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的划分标准,按照企业2012年底的规模大小来比照。
(二)基本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自觉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忠于中国共产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
2、业务工作基础扎实,有胜任岗位工作的组织能力、文化水平和专业知识。
3、事业心责任感强。勤奋敬业,真抓实干,敢于负责,锐意进取。
4、品行端正。遵纪守法,作风正派,清正廉洁,情趣健康。
(三)报考人员资格条件
1、兴业县卫生局副局长职位
(1)全日制国民教育大学本科以上的医疗卫生或卫生管理类专业毕业;
(2)具有医学类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3)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事业单位人员须在职在编5年以上,企业人员须正式聘用5年以上,且具有5年以上的卫生医疗工作经历,熟悉医疗机构管理、公共卫生等政策法规,了解医护、医政业务方面的知识,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
(4)40周岁以下(1973年9月1日以后出生);
(5)全日制毕业的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人员只需工作1年以上,且不受职称和企业规模限制。
2、兴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1)全日制国民教育大学专科以上土建类专业毕业;
(2)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事业单位人员须在职在编5年以上,企业人员须正式聘用5年以上,熟悉城乡基础设施建设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了解工程建设的有关标准和规定;有较扎实的城乡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建设和市政规划等知识;
(3)40周岁以下(1973年9月1日以后出生);
(4)全日制毕业的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人员只需工作1年以上,且不受企业规模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