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2013年湖南岳阳楼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来源:岳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时间:2013-08-01

为巩固我区教育系统人事制度改革成果,进一步优化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教育强区,根据《关于印发<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的通知>》(湘人社厅发〔2011〕45号),结合我区实际情况,经研究并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现将招聘信息在岳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岳阳市教育局、岳阳楼区教育局网站发布。

一、招聘原则

1.德能兼备:坚持德能兼备的用人标准,选拔师德高尚、充满教育激情和具有教育创新精神的高水平教师。

2.专业对口:申报英语、艺体(音乐、体育、美术)、计算机教学岗位的要求专业对口。

3.服务乡村:所有岗位一律设置在乡、村及城乡结合部学校。

4.公开公平:做到招聘政策、计划、程序、结果“四公开”,公平竞争,择优聘用。

二、岗位计划

本次招聘计划为40名。其中: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16名(A类);面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公开招聘有教学经验的在岗教师24名(B类)。具体岗位设置详见《岳阳楼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2013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

三、报名条件

1.基本条件:应聘对象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热爱祖国,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教育事业,能够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

2.年龄、学历、教学经验条件:

①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的教师(A类):1983年8月7日以后出生,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全日制普通硕士及以上毕业生年龄可放宽至1978年8月7日以后出生)。

②面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公开招聘的教师(B类):1978年8月7日以后出生,近三年内具有2年以上教学经验,大专以上学历。

3.资格条件:应聘对象必须具备与申报岗位(学科)相应或以上层次的《教师资格证》。

4.身体条件:五官端正,四肢、视力、听力、身高均正常,口齿清楚,无传染疾病,无精神性或癫痫等疾病。

四、招聘程序

1.组织报名

报名时间:2013年8月7日至9日(正常工作时间);

报名地点:岳阳楼区教育局七楼会议室;

报名资料:所有应聘对象须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全日制普通硕士及以上毕业生另带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所有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和3张本人免冠正面一寸近照。

报考面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B类)的考生,还需另带以下资料:

①任教学校和当地教育局人事部门出具的教学经历证明;

②任教学校出具的《教师分工(任课)一览表》、每学期的工资发放表、任教学科教案(上述证明材料必须由学校提供,校长签名并加盖公章)。

③在编在岗正式教师报考,必须提供所属学校和教育局人事部门同意报考的意见材料。

资格审查:报名资格审查和资格复审工作,由区教育局负责。

报名要求:报考只报到学科,考试成绩按类别、学科排名。报名时,应仔细阅读本公告及相关职位的资格条件,并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慎重、理性报考。报名时应诚信报考,如实填报个人信息,确保材料真实性和来源合法性。对违反诚信报考规定,有弄虚作假、提供虚假信息、伪造变造相关证件、证件来源不合法等恶意获取考试资格的行为,一律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

2.招聘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试所有成绩均按四舍五入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1)开考比例。每个招聘学科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必须达到3:1的比例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取消或核减相应的招聘计划数,在同学科或同类别中作相应调整。个别紧缺、急需用人岗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研究确定是否开考并及时向社会公布。

(2)笔试。笔试主要测试公共基础知识和与招聘岗位(学科)相应的专业基础知识。笔试实行百分制,不指定考试教材。公共基础知识内容为:汉语言文学知识、写作能力、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法律法规等;专业基础知识内容为所报考学科的专业基础知识。其中 公共基础知识占40%;专业基础知识占60%。

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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