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2013年湖南长沙市直属医疗卫生单位公开招聘188名工作人员简章

来源: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时间:2013-08-01

笔试完成后,由市卫生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考核入围人员共同进行资格复审。

1、综合考核方式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于9月4日前在报名网站公布,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直接考核方式的考生初审合格后全部进入资格复审。

2、资格复审时须提供本人的《长沙市直属医疗卫生单位公开招聘考试报名表》和岗位所要求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3、不按时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人员取消考核资格,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笔试成绩相同,以专业知识成绩高低确定)。递补不超过两次。

(五)考核

考核方案由市卫生局统一制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组织实施。具体考核时间另行通知,考核时需携带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考核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考核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进入体检程序。

(六)体检与考察

1、确定体检人员:综合考核方式按笔试成绩占40%,考核成绩占60%合成综合考核总成绩;直接考核方式考核成绩即为总成绩。在达到考核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根据总成绩,按各单位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依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的,按考核成绩排名先后确定。

2、体检:由市卫生局和用人单位共同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录取公务员的体检标准和办法执行。

3、考察:用人单位采取走访调查、查阅资料等形式,对体检合格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拟任岗位资格等条件进行综合考察。

(七)递补与调剂

1、递补:考核、体检和考察等各环节中入围人员因自动放弃或健康等原因导致名额空缺,按相关考试(考核)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从上一环节成绩合格人员中依次递补。递补不超过两次。

2、调剂:拟录取名单公示期满后,当用人单位的招聘岗位因无人报考、放弃或考核成绩无人达60分以上等原因出现空缺时,经用人单位报市卫生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将空缺岗位公布于长沙人才网。符合空缺岗位条件要求,未被录取且考核成绩达60分以上的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申请一个岗位的调剂。按空缺岗位计划数与申请人数不超过1:3的比例,依申请人笔试成绩分数高低,重新参加被调剂单位的考核。

(八)公示

考察合格人员即为拟录取人员,用人单位将拟录取人员名单报市卫生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并对拟录取名单进行公示。

(九)录取、签订合同

拟录取人员公示无异议后,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后下达录取批复,录取批复下达后不再进行替补和调剂。用人单位与录取人员签订正式劳动合同。

六、联系方式及相关网站

联系电话:

市卫生局人事处:88666421

监督电话:

市卫生局监察室:88666425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84907997

相关网站:

http://www.cshr.com.cn

http://www.csswsj.gov.cn

附件:2013年度长沙市直属医疗卫生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第二批)

长沙市卫生局 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三年七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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