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贵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201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方案

来源:贵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时间:2013-07-25

⑤具有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应聘人员,须提供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份);

⑥在职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中小学及幼儿园在职在编人员须经当地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医疗卫生系统在职在编人员须经当地县级以上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同意(2份);

⑦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白底照片3张(该照片与报名时使用照片一致)。

资格复审结果在贵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上公示。

注: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应聘人员条件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等情况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

3、面试

面试分值为百分制,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主要对面试人员的专业知识、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应变能力、举止仪态、综合素养等进行考核。

管理岗位面试分为综合素质面试和行政管理能力面试,各占面试成绩50%。专业技术人员(教师) 岗位面试分为综合素质面试、课堂试讲和实际操作能力测试,各占面试成绩40%、40%和20%。专业技术人员(会计、实训室管理与维护)岗位面试为综合素质面试和实际操作能力测试,各占面试成绩50%。

面试结束后,同一岗位报考人员总成绩末位并列的,面试成绩高的进入下一环节;未完成面试或未取得有效面试成绩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面试成绩在贵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上公示。

4、总成绩

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计算。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总成绩在贵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上公示。

(三)体检

面试结束后,根据应聘人员总成绩由高到低按单个岗位招聘计划人数与该岗位参加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同一岗位总成绩出现末位并列的,以面试成绩高的列为体检对象。因参加体检人员体检不合格等原因造成缺额的,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体检在县级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标准参照贵州省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的有关规定执行。体检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察

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由贵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对其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应聘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在考察中发现下列情况之一者,考察不合格,经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人员;

2、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应届毕业生;

3、现役军人;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5、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6、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或近三年在机关、事业单位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的人员;

7、不符合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或条件的人员;

8、在公开招考(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人员;

9、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明确不得聘用的人员。

10、截止2013年11月30日未能提交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的人员;

(五)公示招聘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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