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2013年湖南株洲市芦淞区招聘小学教师的公告

来源:芦淞区教育局时间:2013-07-24

1.第一轮考试:笔试

全体考生参加统一的笔试。

考试范围:教育政策与法规、教育学、心理学、素质教育、新课程基本理论及其运用;写作。

本次笔试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

第一轮考试成绩=笔试成绩×40%。

分A、B组,按照招聘职位数1:2的比例依据第一轮考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第二轮考试的名单。

2.第二轮考试:专业测试

分A、B组进行说课、上微型课,采用现场抽签的方式确定内容,时量为15分钟。

第二轮考试成绩=专业测试成绩×60%。

3.本次招聘最终成绩=第一轮考试成绩+第二轮考试成绩。

4.考试时间及地点

(1)考试时间:

第一轮考试:笔试8月3日上午9:00---11:30

第二轮考试:专业测试8月4日上午7:30开始

(2)考试地点:立人学校

六、体检与政审

分组,按照招聘职位数1:1的比例依据本次招聘最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的考生名单(体检费用由考生支付)。如果某组最后一个招聘职位出现相同成绩,则采用加试的办法确定该职位参加体检的考生名单。体检合格者,由区教师招聘领导小组组织对其进行政审。体检不合格者或政审不合格者,取消其拟聘用资格,因此产生的职数缺额从该组中按最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者按上述规定程序参加体检、政审。

七、公示与聘用

对体检和政审均合格者在株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公示七天,如无异议,则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如公示期间被取消拟聘用资格或拟聘用人员自动放弃拟聘用资格,因此产生的职数缺额从该组中按最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者按上述规定程序参加体检、政审、公示、拟聘用。拟聘用人员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资格复审并经芦淞区教师招聘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进行试用,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办理聘用手续;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八、其他说明

1.没有全程参加考试(考核)的考生无资格参加体检、政审、公示和聘用。

2.同一组在体检与政审,公示与聘用过程中最多只能递补两次。

4.本次招聘工作解释权属芦淞区教师招聘领导小组。

咨询电话:芦淞区教育局0731-28580676

举报监督电话:株洲市人社局0731-28681083

芦淞区人社局0731-28580617

芦淞区监察局0731-28580930

芦淞区教育局0731-28580517

株洲市芦淞区人事编制领导小组

二0一三年七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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