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河南许昌市市直事业单位招聘143名工作人员简章
来源:河南事业单位招聘网时间:2013-07-19
为落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制度,进一步优化事业单位人员结构,结合我市市直事业单位用人需求,经市委、市政府同意,决定面向全国为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143名工作人员。
一、招聘对象及范围
全国范围内符合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的人员。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同时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和任职资格要求;
5、具有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年龄在25周岁及以下(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体年龄要求见《许昌市2013年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7、具有拟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3、其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要求的。
三、报名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生可根据自身情况选择报名方式。
网上报名时间:2013年7月29日8:00至8月9日17:30。
现场报名时间:2013年7月29日至8月9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3:00-6:00)。
(一)网上报名方法
1、提交报名申请
报考者可于2013年7月29日8:00至8月9日17:30期间登录许昌毕业生就业信息网或许昌人事人才网,点击“网上报名入口”进入网上报名系统,按要求提交报名申请并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1寸彩色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利用图片软件制作时,照片宽高比例为1.3:1.6,大小为130×160像素,30kb以下,最终效果以输出后的大小为准)。报考人员只能选报一个岗位。
2、查询资格审查结果
公开招聘资格审查组于报考者提交报名申请的1日内对报考者的报名申请和照片进行审查,并提出审查意见。
报名申请被接受的人员,可于提交报名申请1日后登录许昌毕业生就业信息网,查看是否通过报考资格审查。通过报考资格审查的人员,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报考申请尚未审查或未通过报考资格审查的人员,可以改报其他岗位。报考资料不全或电子照片不符合要求的,报考者应及时补充或更新并按要求再次提交审查。
3、查询报名序号
报名申请被接受后,系统将自动向报考者反馈一个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报考者查询报考资格审查结果、网上缴费、下载打印准考证和成绩查询等事项的重要依据,须妥善保管。
4、报名确认
通过报考资格审查的人员,于资格审查通过后至2013年8月12日17:00之前缴纳笔试考务费。管理岗位和专业技术岗位共计90元/人(笔试考务费每人每科30元,三科共90元),工勤岗位共计60元/人(笔试考务费每人每科30元,两科共60元)。报考者须准备好银联卡,开通网上银行功能并存上足够缴费的金额。未按期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二)现场报名方法
现场报名地点:许昌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人社局窗口(许昌市三里桥街和八一路交叉口向南20米路东)
报名时间:2013年7月29日至8月9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3:00-6:00)
1、报名资格审查
报考者本人携带以下材料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查:
(1)本人填写的《许昌市2013年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2份(报考者可在许昌市政府门户网站、许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许昌毕业生就业信息网、许昌人事人才网自行下载打印,并张贴近期免冠1寸彩色照片)。
(2)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及拟聘岗位要求的学位证、资格证、退役证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和工作经历及其它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我国驻外使(领)馆教育文化处(组)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等及复印件1份。
2、交费和领取报名序号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到缴费处领取报名序号和报名信息采集卡,管理岗位和专业技术岗位缴纳报名考务费102元/人(其中:笔试考务费每人每科30元,三科共90元;信息采集费12元),工勤岗位缴纳报名考务费72元/人(其中:笔试考务费每人每科30元,二科共60元;信息采集费12元)。
每个考生的报名序号是唯一的,它是下载打印准考证和成绩查询等事项的重要依据,请考生自己牢记并妥善保管。
3、信息采集
考生现场填涂报名信息采集卡,并在现场信息采集处采集信息。
只进行资格审查,未缴费和采集信息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三)打印准考证
报考者可于2013年9月2日9:00至9月6日17:00期间自行登录报名系统下载并打印准考证(A4纸)。
(四)其它相关事项
拟招聘岗位的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的比例不低于4∶1。不足4∶1的,需相应核减拟招聘人数,核减后仍达不到比例的,该岗位不再招考。报考该岗位的考生可在报名结束后2日内到许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前进路院2008房间,申请重新选报其他岗位。不愿重新选报或资格条件不符合报考其他岗位的,退还所交报名考务费。
农村绝对贫困家庭和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人员报考,可按政策申请减免考务费用,拟免交考务费的考生需在报名资格审查通过后至8月9日17:00前将以下材料提交到现场报名点: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明(原件)。
本次招聘,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者的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于考试招聘的全过程。报名时,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报名考务费不再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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