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湖北襄城区基层水利管理站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来源:襄阳人事考试院时间:2013-07-19
为加快我区水利改革发展,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我区基层水利管理服务体系,提高基层水利服务能力,深化我区基层水利管理站改革,结合我区实际,襄城区基层水利管理站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内工作人员6名。
一、招聘计划
基层水利管理站公开招聘工作人员6名,统一分配到庞公水利管理站、檀溪水利管理站、隆中水利管理站、余家湖水利管理站。招聘对象、岗位条件详情见《2013年襄城区水利管理站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热爱水利事业,积极投身于水利事业的改革与发展,有较高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文化程度和业务能力;
4、具有适应岗位工作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招聘岗位条件
1、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新闻采编与制作、文秘专业要求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且所学专业符合招聘岗位相关要求。
2、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8年6月30日以后出生),2012年12月31日前取得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73年6月30日以后出生的);
3、未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人;
4、热爱水利工作,身体健康。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被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受党纪、政纪处分期未满的人员;
3、正在接受执纪执法机关立案调查的;
4、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5、其他不符合报考资格的。
四、报名
(一) 报名时间:
2013年7月23日至2013年7月25日
上午8:30—12:00
下午2:30—6:00
(二)领取准考证时间:
2013年7月26日 上午8:30—下午6:00
(三)报名及领取准考证地点:
襄城区人社局(襄城区政府办公大楼810房间),咨询电话: 秦 13995770697 谢 13871643526
监督电话:0710-3565261
(四)报名办法:
报考人员持招聘岗位条件所需的有关证件,经初步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设在报名现场)后,办理报名确认手续。本次招聘收费笔试、面试各50元。
1、报考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以及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2、近期1寸免冠同版登记彩照2张。
3、报考人员要如实填写《2013年襄城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自行下载填好),经资格审查同意后列入考试对象。
4、报考人员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同时报名,报名所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一致。每人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五、考试办法
本次招聘的岗位采取笔试、面试、考核相结合的办法。
(一)笔试
笔试由襄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
1、笔试内容为相关专业知识,满分为100分。根据鄂人[2006]16号等文件规定,对“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大学生村官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笔试成绩增加5分。符合加分条件人员应于笔试结束后2天内到区人社局事业单位管理科办理加分手续,逾期视为放弃加分。
2、笔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3、考生参加考试时,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
4、考生不得请人代考或请人陪考。违反本规定,取消考生本次考试资格,考生和陪考人员3年内不得报考襄城区事业单位。陪考人员是在职人员或在校学生的,将违规情况通报给所在单位或学校。
5、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数达不到1:3比例的,取消此岗位招聘计划。
(二)面试
1、面试由襄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用人单位和相关专家进行。
2、笔试结束后,由区人社局研究确定笔试合格分数线。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原则上按岗位计划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达不到1:3的,按计划招聘人数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达不到1:2的,取消此岗位招聘计划。符合面试条件人员因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的,按笔试成绩排序依次递补。
3、面试具体时间、地点通过襄城区人民政府网和用人单位提前3天通知考生。
(三)成绩计算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均实行百分制并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按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计算综合成绩。
(四)成绩查询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查询请登陆:
襄城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xfxc.gov.cn
六、体检
体检由区人社局统一组织,费用自理。体检的名额以1:1比例按照笔试、面试综合成绩排序确定。综合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低确定。体检标准参照国家招录公务员的体检标准执行。用人单位可根据行业特点和岗位需要,增加有关体检项目,体检中出现身体不合格者,可按综合成绩的排序依次递补。
七、复审与考核
体检合格者由区人社局对其报考资格进行复审,对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应聘资格。对于复审资格合格的,由区人社局组织用人单位进行考核。考核的重点是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立场、法纪观念、职业道德、思想作风、工作态度、工作实绩等。
八、拟聘人员确定、聘用和待遇
(一)拟聘用人员的确定及公示
考核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
(二)办理聘用及相关手续
拟聘用人员在公示期间被发现并查证核实确有违反考试考核纪律或者由本人放弃考试结果的,取消资格,依据此次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公示无异议的,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发聘用文件,并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不服从安排的,不予聘用。
(三)工资待遇
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一年,享受国家对事业单位政策规定的有关待遇。
附件:
襄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三年七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