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河南焦作市马村区事业单位招聘93名工作人员简章
来源:河南事业单位招聘网时间:2013-07-18
按照《关于焦作市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实行公开招聘工作的实施意见》(焦人〔2007〕42号)要求,根据工作需要,马村区决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93名。
一、招聘单位和人数
共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93名(详见附件1)。
1、事业(全供)单位工作人员33名,其中街道办事处4名,定向招聘3名。
2、小学(全供)教师50名,幼儿园(差供)教师10名。
二、招聘的对象和条件
(一)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身体健康;
4、报考岗位要求年龄为28周岁以下(1985年7月30日以后出生),具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年龄可放宽到33周岁(1980年7月30日以后出生),年龄计算基准日为2013年7月30日;
5、学历要求见附件1。
6、报考人员所学专业应符合拟报考岗位要求,报考教师岗位的应持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
7、报考全供事业单位定向招聘的,须是参加国家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和我省志愿服务贫困县计划、“三支一扶”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焦作籍生源大学生(提供证书、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由省下派到我市各县市区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提供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份),参加我市“大学生村干部”计划在农村任职2年以上的大学生村干部(提供市、县两级大学生村干部管理工作办公室的证明)。拟参加定向招聘的报考者,于2013年7月30日至8月12日在报名现场到指定位置提交有关资料,逾期不提交视为放弃报考资格。拟报考情况于2013年8月13日至8月19日在指定工作网站公示。
8、在职人员报考,需在报考人员登记表上写明在职经历,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在职教师报考还需由同级教育主管部门签署意见。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未满的;
3、因犯错误正在接受审查的或审查后未作出结论的;
4、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5 、其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
三、招聘办法
本次招聘按岗位报名。招聘过程中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均按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排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3年7月30日至2013年8月12日(周六、周日不休息),上午8:00—11:30,下午15:00—18:00。
2、报名地点:马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服务大厅(文昌路806号)
3、报考者在焦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hajz.hrss.gov.cn/)、天纵英才网(http://www.tzycw.com.cn/zwgk/show.aspx?id=119)或马村区人民政府网站(www.jzmcq.com.cn)下载并填写《马村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一份(贴近期同底版1寸正面免冠照片1张),持本人有效身份证(考试时所持身份证必须与其一致)、毕业证、学位证、学历认证报告(报考教师的需同时持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通过资格审查后,缴报名考务费72元(含信息采集费和数码照相费)。每名考生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考。
4、报名人数与拟招聘专业人数的最低比例为3:1;若达不到上述比例,递减该专业招聘人数,递减后仍达不到比例者,该专业不再招聘,报名者可选报其他专业。
5、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于2013年8 月20日至8月21日(每天上午8:00至11:30,下午15:00—18:00)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和缴费收据,到马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服务大厅(文昌路806号)领取笔试准考证,并核对笔试准考证信息。如信息有误,于2013年8月20日至 8月21日在领取准考证时间范围内到马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服务大厅改校。笔试准考证保留至体检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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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考试
1、笔试
笔试时间以笔试准考证发布的时间为准。
报考教师岗位人员的笔试内容为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法律法规及时事政治;报考其他岗位人员的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申论及时事政治。满分为100分。
根据笔试成绩,按报考岗位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参加面试人员,进入面试人员未按要求进行面试确认的,视为放弃面试,依次递补。笔试单科缺考、作弊或成绩为零分的,不得进入面试。
2、面试
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报考教师岗位人员的面试形式为说课,主要考察应试者的语言表达能力及授课能力。报考其他岗位人员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试者的组织协调能力、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应变能力等综合能力。满分为100分。
考生在规定时间凭有效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到报名地点领取面试通知书。
3、考试总成绩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
(三)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报考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本次招聘实行分类体检,报考全供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文件规定的标准进行体检。报考小学教师和幼儿园教师的参照《河南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规定的标准进行体检。体检合格人员入围考核(体检费用自理)。
(四)考核
各岗位体检合格人员,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进入考核。
本次招聘因体检、考核不合格及考生弃权等原因造成缺额的不再递补。
(五)聘用
根据考试总成绩和体检、考核结果,择优聘用,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间,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认真调查落实。公示结束后,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发聘用文件。
若拟聘用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不办理或因个人原因无法办理聘用手续 ,取消其聘用资格。
聘用人员按所聘岗位管理。由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含试用期),服务期限不低于5年,5年内不得调出马村区,其中街道办事处事业单位聘用人员3年之内不得调出办事处,新招聘教师5年之内不得调出所聘学校,否则,解除聘用关系。
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未就业毕业生试用期为1年,其他人员试用期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四、纪律与监督
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第6号令)有关规定,严格实行回避制度。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凡在招聘过程中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名条件,一律取消其参加招聘的资格。招聘过程由区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无论工作人员还是报考人员在考试聘用过程中出现违纪行为,都要受到责任追究,按照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本简章由马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391-3941941
附件:
马村区201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一三年七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