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浙江桐庐县机关事业单位选调49名工作人员公告
来源:浙江人事考试网时间:2013-07-17
为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拓宽选人用人渠道,优化干部队伍结构,激发干部队伍活力,根据《关于开展中层及中层以下干部跨单位竞岗交流和挂职培养的通知》(县委组〔2013〕35号)精神,决定在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开展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职位及条件
详见附件1:机关事业单位选调工作人员职位及条件一览表
二、报考对象和基本条件
1.报考对象:县级机关、乡镇(街道)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职位报考对象为全县各级机关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勤人员除外);事业单位岗位报考对象为同经费形式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教育、卫生系统所属学校、医院工作人员不列入选调报考范围。
系统内人员不能报考本系统职位。
2.乡镇(街道)公务员和事业人员报考县级机关及其所属事业单位、直属事业单位的,须在乡镇(街道)工作满2年(2011年9月30日前录用);乡镇(街道)公务员和事业人员报考其它乡镇(街道)的,须在本乡镇(街道)工作满3年。试用(见习)期人员不列入选调对象。
3.近两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
4.符合选调职位要求的其它资格条件,年龄计算至2013年7月31日。
5.身体健康。
6. 部分乡镇(街道)限报的专业岗位是指人武专干、财政总会计、计生专干、国土专管员、规划员、文化员、水利员、农技员、农机员、林技员、财务辅导员、安监员、劳动保障(监察)员、计生服务员。
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以及法规、调动政策规定不宜选调的,不受理报名。
三、方法和程序
按报名审核、公开竞岗、决定选用的方法程序进行。
1.报名审核。报名采用组织推荐和个人自荐相结合方式。组织推荐报名的要签署组织意见,并盖上公章。报名者按规定填写《公开选调报名表》,并需要提供能证明本人符合报名条件的有关资料。
各单位应积极鼓励本单位符合条件的对象报名,鼓励县级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报考乡镇(街道)职位;公安、城管系统和双直管单位干部参加竞岗,须经其主管部门书面同意。
2.公开竞岗。每个推出的职位报名人数在2人以上的,先组织面试,并按面试成绩1:2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职位报名人数在2人及以下的,直接进入考察;面试和考察工作由各用人单位负责组织实施。
3.讨论决定。根据面试和考察情况,由各用人单位(主管单位)党委(党组)集体研究,择优提出拟调人选,报县人力社保局审定后,办理调动手续。经研究,对没有合适人选的职位,可暂时空缺。
四、报名及有关要求
1.报名时间:2013年7月17日至7月18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2.报名地点:用人单位办公所在地,乡镇职位到县人力社保局公务员管理科报名。具体联系人、联系电话见附件1。
3.报名方式及要求。报考者到用人单位报名,每人限报一个职位,按规定填写《公开选调报名表》,并提供学历、身份证等职位要求条件的有关资料原件、复印件。报名表下载网址: 桐庐人才网(http://www.tlrc.com.cn)选调公告附件中。
报名者须对本人提供的各类资料真实性负责。在整个竞岗过程中,若发现有不符合资格条件的,一律取消资格。
五、本公告由县人力社保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64212801。
附件2:公开选调报名表
桐庐县中层及中层以下干部跨单位竞岗交流
和挂职培养工作办公室
二○一三年七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