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新疆察布查尔县招聘网络安全管控人员

来源:天山人才网时间:2013-07-17

因我县网络安全工作需要,经县委、政府批准,察布查尔县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网络安全管控人员5名(县聘),为保证招考工作有序、公平进行,特制定本方案。

一、考录原则

1、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招聘工作面向全疆范围内公开进行。整个考试工作接受社会及自治县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防止滥用职权、以权谋私等行为的发生,严格杜绝不合格人员进入网络管理队伍,确保招聘工作有序进行。

2、坚持优化结构的原则。此次招聘计划只适用于公开招聘符合条件的人员,通过招聘进一步改善自治县公安队伍结构。

二、招聘计划、时间、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计划。2013年面向全疆范围内公开考试招聘5名网络管理工作人员(县聘)(具体要求见职位表)。高端人才可按自治县特殊人才引进。

(二)报名时间:2013年7月12日—7月18日

笔试时间:由考录部门另行通知。

笔试成绩公布时间:由考录部门另行通知。

面试、考察时间:由考录部门另行通知。

(三)报考条件

1、思想政治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维护祖国统一、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旗帜鲜明地反对民族分裂主义和非法宗教活动。

(2)遵纪守法,作风正派,严谨笃学,与时俱进,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心,服从组织分配。

2、学历、年龄条件

(1)学历:具有国家承认的中专及以上学历。

(2)年龄:具体要求见职位表,年龄统一截止时间为2013年6月30日。

凡属下列行为的不符合报考条件

(1)曾受过治安、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被立案调查的;

(3)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4)受党纪、政纪处分的;

(5)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

(6)直系血亲、配偶或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被判处死刑、正在服刑或参与“法轮功”等非法组织的; 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在境内外从事颠覆我国政权活动的;

(7)有其他不宜报考情形的。

3、报考人员须符合公布招聘职位的全部条件,具体条件见职位表。

三、招聘程序和要求

(一)公告

对此次招聘程序、职位、资格条件、报名和考试等内容及有关规定主要通过察布查尔县党建网站(http://www.cxdj.gov.cn)、察布查尔县公众信息网(http://www.xjcbcr.gov.cn)及对外张贴的形式面向社会予以公告。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凡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报名时须持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原件及以上证件复印件(一式一份)、近期同一底片1寸红色免冠照片2张到县公安局政工监督室现场报名。符合报名人员须填写《2013年察布查尔县公安局网络管理工作人员招录报名登记表》。

(三)考试

考试由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组成,其中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

1、笔试

(1)笔试科目:《公共科目》满分100分120分钟。

公共科目主要包括政治、文化、县情县策等相关知识。

(2)笔试加分

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汉语)答题的维吾尔族、哈萨克族、蒙古族、柯尔克孜族、锡伯族、塔吉克族、达斡尔族、乌兹别克族、塔塔尔族、俄罗斯族等报考人员在笔试成绩基础上加5分。

笔试总成绩=(公共科目成绩+政策加分)×50%

(3)笔试试卷命制:笔试试卷统一用汉语命制,汉语答题。

2、面试

(1)入围面试最低控制分数线

根据笔试成绩总体情况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确定入围面试最低控制分数线。

(2)面试人员确定

按招聘职位拟招录人数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凡达不到1:3比例的职位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

(3)面试组织

面试工作由县公安局会同组织、人事、纪检等部门统一进行,具体工作由县察布查尔县公安局提出面试方案,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组织实施。

(4)面试形式及要求

面试主要突出拟招聘岗位的工作性质和素质要求,以结构化面试对考生进行测试,主要测评应试人员适应职位要求的基本素质和实际工作能力。其中,基本素质和实际工作能力各占面试总成绩的50%,主要包括综合分析能力、言语表达能力、应变能力、计划组织协调能力、人际交往的意识与技巧、自我情绪控制、求职动机与拟任职位的匹配性、举止仪表(占面试总成绩的50%)和专业能力(占面试总成绩的50%)。

(5)其它要求

结构化面试分为100分,及格分数线为60分。

面试采用汉语进行。

面试总成绩=结构化面试×50%

3、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笔试总成绩+面试总成绩

(四)体检

1、体检的组织与标准

根据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职位与拟录用人数1:1的比例进行体检,体检工作由县公安局会同纪检部门统一组织,并到指定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

2、体检要求

体检人员务必提前1天到县公安局政工监督室报到。

经体检,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良好,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癫痫病,能适应网络管理工作需要的,确定为入闱政审人员名单。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参加政审资格。

考生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申请复查的,经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可在指定的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复查,复查有明确结论的只能进行一次。体检不合格者不能聘用。因体检不合格职位出现空缺的,在该职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五)政审

体检结束后,由县察布查尔县公安局统一对体检合格人员进入政审,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本人及直系血亲、配偶或对其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的政治立场、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现实表现情况。据体检、政审结果,由察布查尔县公安局确定拟聘用人员。

因政审不合格出现空缺时,经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可在该职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并进行体检、政审。

(六)公示

县公安局在体检、政审结束后,将合格人员名单报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会议批准后通过箭乡党建网、察布查尔县公众信息网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7天,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审查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七)聘用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由县公安局为拟聘用人员办理县聘手续,签定县聘合同,同时将聘用结果报县人事部门备案。聘期内规定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内不胜任岗位要求的,给予解聘。在试用期间,发现有违规、违纪及弄虚作假行为的,给予解聘。聘用人员采取年度考核制度,考核合格的,连聘连用,考核不合格的,给予解聘。

(八)待遇

县聘工作人员参照事业单位在职人员标准享受同等待遇。新增人员全部实行合同聘用制(县聘),实行岗位管理。三年一聘,解聘后,不再具有县聘工作人员身份,也不再享受相应待遇。实行合同聘用制管理的人员,在聘期内享受自治县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

四、其他

本实施方案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报名地点:察布查尔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察布查尔县公安局政工监督室

报名联系人:永鹏程、高新琼

报名联系电话:0999-6528644、0999—6528647 (察布查尔县公安局)

监督电话:0999-3622325

察布查尔县纪检委监察局执法监察室:0999-3622650

察布查尔县委组织部干部监督科:0999-3625001


附件:察布查尔县公安局招聘职位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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