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天津市北辰区区级机关遴选13名公务员公告
来源:北辰人才网时间:2013-07-17
为贯彻落实北辰区《北辰区区级机关遴选公务员暂行办法》(津辰党办发〔2012〕22号)精神,进一步加强区级机关干部队伍建设,区委组织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公务员局决定开展区级机关面向基层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遴选的对象和资格条件
(一)公开遴选的对象
已进行公务员(参照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非区级机关工作人员(含区级机关以外的镇街、委办局、法检机关、人民团体等部门,不含垂直管理部门)。
(二)报考人员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
1、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和文字水平;
2、年龄30周岁以下(1982年7月12日以后出生),个别岗位可适当放宽至35周岁以下(1977年7月12日以后出生);具有本区2年以上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经历(含2011年招录的选调生及公务员);
3、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4、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
5、符合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天津市北辰区2013年区级机关面向基层公开遴选公务员职位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公开遴选:尚在试用期内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公开遴选的职位
此次遴选公务员共13名,详见《天津市北辰区2013年区级机关面向基层公开遴选公务员职位表》
三、公开遴选的程序
区委组织部、区公务员局会同遴选机关统一组织实施公开遴选工作,具体程序是:
1、发布公告。区委组织部、区公务员局于2013年7月12日起在北辰人才网(www.tjbcrc.cn)、北辰政务网发布公开遴选公告。
2、报名和资格审查。每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职位。
报名时间:2013 年7月22日8:30至7月23日17:00。
报名地点:北辰区人力社保局考录调配科(北辰大厦A座1606室)。
报名所需证件: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网上下载的报名推荐表(一式2份)、个人业绩报告(2000字以内)、单位证明材料、近期1寸免冠正面照片3张。
3、笔试。笔试由区委组织部、公务员局统一组织。笔试采用闭卷方式,满分100分。
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
4、组织面试。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各遴选职位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选1:3的比例,确定各职位进入面试的人选名单。遴选职位进入面试的人数达不到1:3比例时,按照该职位进入面试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试。
面试由区委组织部、区公务员局统一组织,采取结构化面谈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达不到合格线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
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5、组织考察。面试结束后,由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计算为总成绩。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各遴选职位计划数与进入考察人选1:2的比例,确定参加考察人选的名单。遴选职位进入考察的人数达不到1:2比例时,按照该职位进入考察的实际人数进行考察。
考察工作由用人单位组织。考察可采取查阅档案、个别谈话、召开座谈会、民主测评、业绩公示、撰写文字材料等形式,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重点考察工作实绩和民主测评情况。报考者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要积极配合,客观真实地反映其实际情况。
6、人选确定。用人单位根据总成绩和考察情况,按各遴选职位计划数与试用人选1:1的比例,确定拟试用人选的名单。分别在所在单位和遴选机关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对没有接到反映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试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试用手续,试用期为半年;对反映有影响试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试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试用,待查清后决定是否试用。
7、正式调入。试用期满,用人部门对试用人员进行全面考核,并形成书面鉴定材料,按干部管理权限分别报区委组织部、区公务员局。对经考核适合在区级机关工作的,正式办理调入手续。不适合的,回原单位按原职级安排工作。
政策咨询电话:区委组织部 26817213
区公务员局 86815819
监督举报电话:123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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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天津市北辰区委组织部
天津市北辰区公务员局
2013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