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宜昌市2013年度遴选选调生和考试录用公务员体检公告
来源:宜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时间:2013-07-16
各位考生:
宜昌市2013年度遴选选调生和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和综合成绩已公告。现将入围体检人员名单、时间安排及注意事项予以公告。
一、入围体检人员名单:
根据报考遴选选调生和考试录用公务员职位考生的综合成绩,按各职位招录计划与体检人数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入围体检人选218人(名单附后)。
报考公安、森林公安考生的体检时间另行公告。
二、体检报到时间和地点:
请参加体检的考生务必于2013年7月20日(星期六)上午7:00以前到宜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楼十二楼报告厅(湖北省宜昌市西陵区沿江大道43号,市内考生乘2、6、11、19、25路公共汽车就近下车到达;市外考生乘火车在宜昌东站下车,出站后往左侧公汽站乘1路公共汽车在市中心人民医院转乘2路公共汽车到市人社局站下车,也可乘的士28元左右直达)报到。
考生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报到的,视为放弃体检资格。
三、注意事项:
1、参加体检的考生报到时必须携带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原件,体检费(340元左右,不含复检费),与笔试准考证相同的一寸照片1张。
2、参加体检的考生在体检前要注意饮食和休息。体检前三天不做剧烈运动,不能饮酒、熬夜;前一天20:00以后不得进食、23:00以前就寝;体检当日空腹,在未做完抽血和B超项目检查前,不得进食(包括饮料)。抽血和B超项目检查完成后,在体检地用餐(免费提供)。
3、测量身高采用双佳超声波体检设备。
4、考生体检科目及其标准,严格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执行。报考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司法警察职位,还须符合《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对身体条件的要求。
5、体检后,个别考生可能有要求进行复查的项目,但《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所有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外地考生在体检结果未正式出来前(约2天)尽可能不要离开宜昌。
6、参加体检的考生必须严格遵守体检纪律,听从体检工作人员安排。从报到至体检结束时止,严禁使用通讯工具,否则按违纪处理。对于体检中冒名顶替或调换体检样本的,按公务员考试作弊处理。
7、因放弃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时,按本职位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联系电话:6252140、6056396。
附:宜昌市2013年度遴选选调生和考试录用公务员体检人员名单
中共宜昌市委组织部 宜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