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2013年福建泉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研究生学历工作人员通告

来源:福建省公务员局时间:2013-07-15

2013年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总工程师办公室公开招聘研究生学历工作人员通告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规定,结合工作需要,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总工程师办公室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紧缺急需专业技术人员,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考单位、岗位、人数及资格要

单 位 经费渠道 招聘岗位
招聘
人数
           笔试面试成绩折算比例
最高年龄(年月) 性别 学历 学位 专业
户籍
要求
其他条件
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总工程师办公室 财政核拨 专业技术 1 1983年7月1日以后出生 不限 全日制普通高校研究生 硕士及以上 结构工程 不限   面试成绩100%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年满十八周岁;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符合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各项资格条件。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近三年内被认定有人事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以及有法律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三、报名

(一)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用网上邮寄报名与现场认证报名相结合的方式

报名人员应下载、填写《报名登记表》(附件2),并将该表格发送至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邮箱:754753109@qq.com 。邮件发送完毕后,考生应携带打印后的《报名登记表》及相关证明材料到现场进行认证报名。

(二)现场报名时间和地点

现场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13年7月22日上班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现场报名地点: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人事教育科(泉州市行政中心A幢625、627室)

(三)报名所需材料

《报名登记表》一式一份(见附件),近期免冠正面1寸相片1张、报名费80元、身份证、本科及研究生阶段的学历学位证书、本人所取得职称资格证书和获奖证书、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

其中,未就业毕业生还需提供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在职人员还需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四)资格审核

报名结束后,由泉州市住建局人事教育科负责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审核合格者准予参加考试,并核发准考证。报考者应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所提供的材料应真实有效,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即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

进入体检和考核阶段,市人事行政部门和市住建局将对拟聘用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是否符合招聘岗位要求,以复审结果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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