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2013年福建江夏学院招聘辅导员工作方案

来源:福建省公务员局时间:2013-07-12

因工作需要,我校2013年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辅导员19名。现将招聘方案公布如下:

一、基本条件

(一)热爱教育事业,具备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

(二)学习成绩优良,身体健康,心理素质好;

(三)组织观念和责任心强,服从分配,有吃苦耐劳和团队协作精神;

(四)作风正派,遵纪守法,无受过任何处分;

(五)岗位资格条件:

F01和F02岗位要求:

1、中共党员;

2、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78年1月1日之后出生);

3、从事高校辅导员工作2年及以上

F03和 F04岗位要求:

2011、2012届全日制硕士及以上毕业研究生和符合毕业生派遣条件在2013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的2013届全日制硕士及以上毕业研究生(取得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报名者应于2013年7月31日前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并符合以下条件:

1、中共党员;

2、年龄30周岁及以下(1983年1月1日之后出生);

3、在本科或研究生学习期间担任一年及以上主要学生干部(指校学生会正、副主席;校研究生会正、副主席;校社团联合会正、副主席;院学生会正、副主席;院团委副书记;班(年)级或专业党支部书记;校学生会、校研究生会或校团委各部正(副)部长;院学生会或团委各部部长;班长;团支部书记)等。

相关资历的计算时间至报名截止之日(除已明确规定外)。

二、招聘岗位、类别、条件、人数(详见附件1)

三、招聘工作程序

(一)信息发布

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后,本招聘方案在福建人事人才网(http://www.fjrs.gov.cn)、福建省毕业生就业公共网(www.fjbys.gov.cn)和福建江夏学院网(http://fjjxu,edu.cn)等网站公布。

(二)报名

1、报名材料

应聘者须提交如下材料以备资格初审,材料不齐,视为报名无效。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和聘用资格;已被聘用的,将予以解聘。材料自留底稿,恕不退还。

(1)报名登记表。应聘者须填写《福建江夏学院报名登记表》(附件2)。

(2)符合应聘条件的证明材料:

①个人身份证;②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证明; ③担任一年及以上主要学生干部证明;④本科阶段学历学位证书;⑤2013届毕业生:硕士及以上研究生期间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就业报到证、毕业生成绩表;2011、2012届毕业生:硕士及以上研究生期间学历学位证书; ⑥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材料。

2、报名方式

应聘者于2013年7月12日至2013年7月26日24:00(以邮件送达时间为准)将《福建江夏学院报名登记表》电子版、符合应聘条件的证明材料扫描件发送E-mai至jxxyrsc@163.com,邮件主题注明“岗位代码+×××(姓名)”。

(三)资格审查

1、资格初审。我校对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初审。初审合格名单、笔试时间、地点等在我校人事处网公布,请应聘人员密切关注,并确保联系方式准确无误,保持畅通。

2、资格复核。面试前,学校依照发布的招聘信息要求,根据招聘岗位资格条件对参加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考生应如实提供岗位所要求的上述材料原件。未能如实提供材料(含缺少材料)或未缴费者,不得参加面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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