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山西朔州市行政机关201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资格复审公告

来源:山西人事考试网时间:2013-07-11

根据《山西省行政机关201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实施方案》的有关要求,朔州市行政机关201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资格复审工作定于7月12日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对象

在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考生中按照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计划录用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资格复审的人选。若最低合格分数线内人数未达3:1的,按实有人数确定。

公安类职位从体能测评合格人选中按计划录用人数的3倍,根据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确定资格复审人选。如体能测评合格人数与计划录用人数达不到3:1,按实有人数确定。

二、资格复审时间、地点

时间:2013年7月12日

上午8:10--12:00,下午15:00--18:00

地点:朔州市人社局公务员管理科(朔州市开发北延长路朔州人才大楼)

三、资格复审需提供的材料

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必须由本人持相关证件(证明)材料按本公告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并如实提供以下证件(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1、笔试准考证;

2、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包括户口簿或生源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户籍证明;

4、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毕业生应提供毕业院校出具的本人基本信息、上学时间、学历、所学专业证明);

5、已就业人员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注明为本单位职工,同意报考),未就业人员需提供人事档案托管机构(毕业学校或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相关证明(注明未就业,档案存放机构);

6、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职位”的考生,须登陆山西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其中服务地考核意见栏,由所在地服务单位和县级主管部门分别盖章;派出部门意见栏,应由市以上的主管部门加盖公章(其中大学生村干部由市县两级组织部门审核盖章;“教师特岗计划”项目人员由省教育厅盖章;“三支一扶”项目人员由省人社厅或团省委盖章;“西部计划”项目人员由团省委盖章);

7、报考朔州市政务服务中心(参照管理单位)科员1、科员2职位的考生需提供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证明。

四、注意事项

1、考生本人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持相关证件材料(证明)参加资格复审。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的,不得参加面试。

2、本人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

3、资格复审前,若取得面试资格复审的人员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请与朔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管理科联系,联系电话:0349—2288388。

4、面试时间请考生随时关注山西人事考试网上公告。

朔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7月11日

附件

1、朔州市行政机关201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资格复审人员名单附件

2、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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