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上海市静安区9名科级领导职位竞争上岗公告
来源:中共静安区委组织部时间:2013-07-10
为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拓宽识人用人渠道,促进优秀人才脱颖而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党政机关竞争上岗工作暂行规定》和《上海市公务员调任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经市公务员局批准,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对部分科级领导职位进行竞争上岗,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竞争上岗的职位及人数
详见职位简章。
二、范围对象
主要面向本区机关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经市公务员局批准,职位(一)至(五)选拔范围可扩大到区属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
三、报名资格
(一)参加竞争上岗的人员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
(二)参加竞争上岗的机关公务员应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报名科长职务应为正科级职务或任副科级职务满两年以上,报名副科长职务应为副科级职务或任科员级职务满三年以上;
(三)参加竞争上岗的区属事业单位人员应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具有与拟任职位要求相当的工作经历和任职资历,拟任职务一般应相当于现任职务,并在现任职务层次任职满一年以上;
(四)身体健康,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73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五)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用人部门根据具体职位需要规定的其他任职条件。
因工作特殊需要,或因报名者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突出,需适当放宽关于任职年龄、学历、任职年限资格条件要求的,应报市或区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核同意。
四、竞争上岗程序和方法
竞争上岗工作于2013年7月开始至8月完成,按照公开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民主测评、组织考察、讨论公示、报批登记、任职考核等程序和方法进行。
五、报名方式
本次竞争上岗采取组织推荐、群众举荐、个人自荐等方式报名。7月8日—7月12日,符合条件的个人填写报名表后,可直接向区人保局公务员科报名,也可向所在单位党委(党组)组织人事部门报名,由单位汇总后统一交区人保局公务员科。报名表送交方式:
1.邮寄地址:武宁南路241号406室静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科,邮编:200042;
2.电子邮件:邮箱:shjagwy@163.com或通过区政务内网发送至区人保局公务员科陈刚邮箱。
报名表和科级领导职位竞争上岗职位简章的下载地址:“成功人才热线”或区政务内网“区政府—区人保局—部门工作”处。
六、其他事项
(一)咨询电话:62327617
(二)监督电话:62478008
本公告由中共静安区委组织部、区人保局负责解释。
附件:
中共静安区委组织部
静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三年七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