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福建漳州市粮油质量监测站考核招聘硕士研究生方案
来源:福建省公务员局时间:2013-07-10
漳州市粮油质量监测站是漳州市粮食局下属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是漳州地区专业粮油检测机构,主要从事原粮、成品粮、油料、食用油、饲料原料以及部分食品的检验等。为进一步充实化验室食品卫生检测力量,决定面向全国考核招聘粮油质量监测专业技术人员1名。
一、招聘方式
考试与考察相结合。
二、专业及学历要求
食品科学与工程专业,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或博士研究毕业的未就业研究生。
三、招聘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即1978年7月1日后出生);
3.身体健康,能胜任岗位工作;
4.符合专业要求,具有相应的业务能力;
5.符合回避要求,未受过任何处分。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13年9月15日。
(二)报名方式:请应聘人员于2013年9月15日前持户口簿、身份证、报到证、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资格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资格报名审查表各2份及1寸正面免冠近照1张到漳州市粮油质量监测站办公室报名。
联系电话:0596—2652034,联系人:陈小姐,手机:13365015678。
地点:漳州市芗城区岱山路48号四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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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考试
对资格审查符合招聘条件的,由漳州市粮食局会同相关部门进行笔试(专业知识和业务水平测试),并按1:3比例确定面试人员,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体检和考察
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比例测算。根据考试总成绩确定体检和考察对象。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以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国人厅发〔2007〕25号)文件的有关要求组织实施。考察主要对拟聘人员政治思想素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学习工作情况、身份状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进行考察。 体检或考核不合格的,根据考试成绩依序递补。
七、聘用及待遇
对拟聘人员按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应福利待遇。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关系。聘用人员须在本站服务5年以上。
本方案由漳州市粮食局负责解释。
漳州市粮食局
二〇一三年七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