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湖南省长沙县面向全国公开选调50名小学在职优秀教师公告

来源:湖南公务员考试网时间:2013-07-08

“中部第一县”、雄居“全国百强县”前15位的湖南省长沙县热诚邀请优秀人才加盟。为进一步提高升教师队伍整体素质,有效缓解星沙城区高速扩张形成的教师紧缺矛盾,经县人事编制领导小组同意,决定面向全国公开选调在职在编优秀小学教师5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科目及职数


科目

语文

数学

英语

合计

人数

27

16

7

50

二、选调对象

全国(不含本县)在职在编中小学教师(不含职校)。

三、选调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

2、属全额拨款事业编制性质,身体健康,近三年年度考核合格以上。

3、学历及资质要求: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如属第二学历则第一学历须为师范院校全日制学历),所学专业与应聘学科相应,普通话达二级乙等以上(报考语文、英语专业须二甲以上),具有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在公办学校从事中小学教学3年以上(计算到2013年6月30日)。

除符合上述基本条件外,还需具备以下条件之一:①获得小学高级(或中学一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且年龄限30周岁以下(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②获得县(区)及以上党委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表彰的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师德标兵称号,且年龄限35周岁以下(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下同);③获得县(区)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门命名的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教学能手、名师等荣誉称号,且年龄限35周岁以下;④获得教育行政部门或教研职能部门组织的现场赛课县(区)级一等奖、市(地、州)二等奖及省级三等奖以上,且年龄限35周岁以下。

以上所获荣誉须同时提供表彰文件原件,报名时,本人须填写《个人诚信承诺书》,保证信息真实性,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资格。

四、选调程序与办法

(一)现场报名(含资格初审)

1、现场报名时间:2013年7月15日—7月18日。

2、报名地点:湖南省长沙县教育局机关五楼会议室(地址:国家级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星沙街道天华北路159号,长沙市公交501路、503路、127路、808路及星2路可到达)。

3、现场报名要求:持相关证件、证书、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主要证件证书:身份证、学历学位证、教师资格证、计算机等级证、普通话等级证、职称资格证、获奖证书及表彰文件);“在职在编”条件要求提供由当地县(区)及以上编制部门盖章认可的编制证明;“年度考核”须提供由教育主管部门盖章认可的年度考核结果情况证明;同时带一寸半身免冠近期彩色同底证件照片2张,经报名资格初审后,填写《长沙县2013年公开选调在职优秀小学教师报名登记表》,经初审签字认可后予以登记报名。

(二)面试

1、面试形式:由相关部门联合组织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主要考察仪表气质、逻辑思维、口头表达等方面的能力。

2、面试时间:2013年7月20日(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三)资格复审

在计划限额内,分科目按面试成绩高低按1:1比例确定入围对象,由县人社、教育部门联合对入围对象进行资格复审,复审不符合条件者按成绩高低递补。

(四)体检

体检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的要求实施。体检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自理。

(五)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将组织考察,向当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商调档案,以阅档方式考察进行。

(六)公示

全部程序完成后,拟选调人员名单在星沙人才网和长沙县教育信息网予以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有关程序办理选调手续。

五、其他事项

1、本次选调的教师全部安排在星沙城区小学任教。

2、本次选调的在职在编教师列入长沙县全额拨款事业编制。

3、本次选调对象分配到校后,须视所在学校岗位设置情况确定受聘岗位。

4、因本次选调的是小学教师,如有具备中学教师资格证且有中学专业技术职称人员,又特别优秀的可以选调,但只能受聘到相应小学教师岗位,相关待遇按岗位设置有关政策执行。

六、报考咨询

咨询电话:0731-84011861(长沙县教育局政工人事科)

监督电话:0731-84024416。

长沙县教育局

长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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