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山东济南市长清区卫生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来源:济南长清人才网时间:2013-07-08
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决定,2013年济南市长清区卫生系统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按照《济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意见》(济人字〔2007〕91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县(市)区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济人字〔2009〕96号)的有关规定,现将2013年济南市长清区卫生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4、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2年7月17日以后出生);
5、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或具有济南市常住户口的大学专科及以下毕业生(含济南市生源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3年应届专科及以下毕业生和择业期内未就业专科及以下毕业生);
6、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定向、委培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属在职人员应聘的,应征得所在单位同意。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且不得报考的人员不能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应聘,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现役军人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根据国家和省里有关规定,由我省统一组织招募和选派(续聘)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计划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以下简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满2年、考核合格、3年内(指2009年、2010年、2011年招募、选派和续聘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报考的,可以报考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定向招聘岗位。已享受优惠政策被录用为公务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再享受该优惠政策。
招聘岗位对工作经历有明确要求的,应聘人员需提供相应的工作经历证明。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以2013年7 月17日为截止日期。
二、招聘岗位和计划
招聘单位按岗位空缺情况确定招聘岗位,本次共有50个岗位招聘60人。招聘岗位和具体岗位要求详见《2013年长清区卫生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招聘计划一经确定并向社会公布,未经区组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批准,不得擅自变更。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现场认定、现场收费的方式进行。
(一)报名
报名时间:2013年7月17日-7月18日
上午9:00—11:30 下午13:30—16:30
报名地点:长清区人才服务中心(区教育局院内进修学校一楼)。
7月23日在报名地点领取笔试准考证。
应 聘 人 员 需 在 报 名 前 登 录 济 南 市 长清 区政 府 网(www.changqing.gov.cn)或济 南 长 清 人 才 网(cqrc.jncq.gov.cn)下载打印《2013年济南市长清区卫生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表》,表内“本人承诺”必须由应聘者本人亲笔签名),表格要求本人如实填写,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由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长清区卫生局负责组织,并进行解释。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进行资格审查的人员需向招聘单位提交本人二代身份证、户口薄、报到证(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需提供)、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3张、《报名表》及相关证明材料。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须在2013年7月31日之前取得)(第一学历和后学历)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有工作单位的人员还要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同意应聘的介绍信,对出具同意应聘的介绍信确有困难的,经招聘单位同意,也可在体检和考核前提供;招聘岗位对工作经历有明确要求的,应聘人员需提供相应的工作经历证明;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还要出具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上述证件及相关材料均需交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