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江苏盐城市直部分事业单位2013招聘高校毕业生公告

来源:江苏人事考试网时间:2013-07-05

为体现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用人原则,更好地选拔各类人才,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通知》(苏办发[2011]46号)精神,盐城市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一批高校毕业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专业及条件

1、招聘岗位

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的市直事业单位有:盐城市政府公共工程审计中心、盐城市城市客运交通管理处、盐城市航道管理处、盐城市海域使用动态监管中心、盐城市规划编制研究信息中心、盐城市粮油作物技术指导站、盐城市植保植检站、盐城市畜牧兽医站,具体招聘岗位、专业见《2013年盐城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岗位表》。

2、应聘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2013年盐城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岗位表》。

二、报名

1、时间、地点:报名时间为2013年7月22日-7月26日(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报名地点见《2013年盐城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岗位表》。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现场报名确有困难的,可委托他人代为报名、提供相关资料。应聘者需提供以下材料:①《2013年盐城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报名表》;②本人近期一寸免冠正面彩照3张;③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④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或推荐表、协议书原件及复印件;⑤英语等级证书、获奖证书、论文等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3、资格审核: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核,通过后收取相关复印件、照片和报名登记表。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含试用期),如应聘人员出具虚假材料,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

三、考试

公开招聘考试内容为招聘岗位必备的专业知识、公共基础知识和能力素质,包括笔试、面试(结构化面谈)两部分,由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各主管部门共同组织。

1、笔试:总分为100分,内容为招聘岗位必备的专业知识、公共基础知识(具体内容见《2013年盐城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岗位表》)。各招聘岗位笔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结构化面谈):总分为100分,主要考察应聘者的能力素质。根据笔试成绩,按照招聘岗位1:3的比例(不足1:3比例则取全部)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各招聘岗位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招聘岗位的开考比例均为1︰3。如招聘岗位未达到开考比例的,经批准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相应核减招聘岗位数,但应聘者的笔试、面试成绩均须达到合格(60分)以上方可聘用。

四、体检、考察、公示

1、体检。根据《2013年盐城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岗位表》中规定的比例计算总成绩,并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综合得分相同时,面试成绩高者参加体检)。体检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组织,标准参照《国家招录公务员的体检标准(试行)》执行。

2、考察。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具体负责。

3、公示。体检、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拟聘用人选在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主管部门门户网站上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

因自愿放弃或体检、考察等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经批准可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拟聘用人选。

五、签订协议、办理就业手续

公示结束后,各招聘单位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就业协议书,收取高校毕业生推荐表等原件,按规定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各有关主管部门办理高校毕业生就业手续、聘用手续。如聘用人员在试用期间考核不合格的,则予以解聘。

六、纪律监督

盐城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坚持“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整个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严格执行有关纪律,秉公办事,阳光操作,并自觉接受相关部门和社会的监督。如发现弄虚作假或违纪违规、徇私舞弊行为的,将取消有关高校毕业生的资格,严肃处理有关当事人。监督电话: 0515—88198705。

附件:2013年盐城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岗位表.xls


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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