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重庆丰都县2013年“三支一扶”大学生有关事项的通知

来源: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时间:2013-07-03

丰都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丰都县2013年“三支一扶”大学生资格复审、面试、体检有关事项的通知

根据《2013年重庆市招募“三支一扶”大学生工作简章》和《关于2013年重庆市招募“三支一扶”大学生笔试合格分数线的通知》等有关文件规定,经研究,现就我县2013年招募到乡镇农技服务机构、医疗卫生机构服务的大学生资格复审、面试、体检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

2、招募到乡镇农技服务机构、医疗卫生机构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于2013年7月7日上午8:00~9:30在丰都县第二行政办公大楼9楼906号办公室报到,统一进行资格复审。未按规定时间到达者视为自动放弃。

二、面试

招募到乡镇农技服务机构、医疗卫生机构资格复审通过的考生,于2013年7月7日上午9:50前,持准考证、身份证原件(不得携带自荐书等材料)到丰都县第二行政办公大楼9楼会议室报到,未按指定时间到达候考室者,取消面试资格。

三、体检

面试结束后宣布进入体检环节的考生,于2013年7月8日上午8:00点到丰都县宏声广场旗杆处集中参加体检。未按规定时间到集中地点报到点名者视为自动放弃资格。体检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自理。

四、注意事项

(一)资格复审需提供如下材料

1、2013年重庆市招募“三支一扶”大学生登记表(双面打印)

2、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或相关证明材料;

3、准考证复印件1份;

4、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材料有关要求:

1、关于应届生学历学位证明的问题:考生就读学校是大学的,必须出具大学开的证明,学院证明无效;考生就读学校是学院的,必须出具学院开的证明,系上证明无效。即:学历学位证明上加盖的公章要与将来颁发给你的毕业证上面加盖的公章保持一致。

2、往届生中由于贷款等原因在复审时未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原件的,须参照应届生相关规定,由所在毕业院校开具学历学位证明。

3、所有在资格复审时未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原件的考生,本科学历毕业生须于2013年7月31日前提供学历、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研究生学历毕业生须于2013年12月31日前提供学历、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到时未提供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选派资格。

(二)体检有关要求

体检前三天内,保持正常饮食,注意休息,勿熬夜,勿饮酒,避免剧烈运动;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体检前禁食8-12小时。

联系人:周素珍   联系电话:(023)70738527

特此通知

丰都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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