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民族画报社招聘1名应届高校毕业生公告
来源: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时间:2013-07-03
根据《国家民委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精神和工作需要,我社公开招聘2013年应届大学毕业生1人。
一、单位简介
民族画报社是由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主管的国家级时政类传媒机构,为国家民委直属事业单位。《民族画报》1955年2月创刊,使用汉文、蒙古文、藏文、维吾尔文、哈萨克文和朝鲜文六种文字出版,以精美的图片、简洁的文字、富有特色的版式,反映和记录民族地区经济社会的发展和少数民族人民思想生活的进步,展示和弘扬少数民族优秀文化。
二、招聘岗位
采编部,记者、编辑岗位。
三、招聘条件和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3、培养方式为统分的国家全日制高校应届毕业生。
4、有志于从事少数民族新闻出版工作。
5、京外生源,维吾尔语言文学专业,本科学历,取得相应学位。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应聘人员于2013年7月8日前通过邮寄形式向我社提供以下应聘材料:
(1)填写的应聘报名表(见附件)。
(2)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书和成绩单复印件。
(3)最高学历毕业论文提纲。
2、工作人员按照招聘条件进行资格审查。
(二)考试。
1、笔试。
符合招聘条件人员参加笔试(具体时间电话另行通知),笔试时携带本人身份证和学生证等相关证件。
笔试地点:北京市和平里北街14号A705(民族画报社会议室)。应聘人员的交通费、食宿费自理。
2、面试。
按招聘名额1:3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面试人员(电话通知)。未入选面试人员不另行通知。
(三)体检和考察。
我社统一组织体检,费用考生自理。体检不合格的,按综合成绩排名递补。对体检合格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的,按综合成绩排名递补。
(四)确定拟聘人员和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选并在招聘公告发布范围内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报国家民委审批。
(五)办理聘用手续。
经审批后,拟聘人员与我社、毕业院校签订三方协议,并与我社签署就业协议,办理聘用手续,解决北京户口。
五、联系方式及地址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和平里北街14号民族画报社人事处。邮编:100013。
联系电话:(010)58130788/158016038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