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贺州市事业单位(教育系统)招聘542名人员
来源:桂冠人才网时间:2013-07-03
为适应我市各级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的需要,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经市直各有关单位、各县(区、管理区)申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市人社局)按有关规定审定,全市共计划招聘542名,并定于2013年8月10日进行贺州市事业单位(教育系统)公开招聘人员统一考试。为确保这次招聘工作的顺利完成,特制定本简章。
一、招聘条件
(一)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龄18岁以上、35岁以下(1977年9月30日至1995年9月30日期间出生),应届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非在职)或取得中级以上职称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72年9月30日以后出生)。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三)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文化程度、知识、能力,具备就职岗位所需的任职资格、执业(职业)资格及技能要求,及符合国家和自治区的有关规定。
(四)报考教师岗位的需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不违反计划生育政策。
(七)具有应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详见招聘计划表)。
(八)经组织人事部门统一招聘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公务员工作时间未满两年的,不得报名。
(九)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
二、报考程序
(一)职位查询
各招聘机关具体的招聘人数、职位、资格条件等详见《2013年贺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计划表(教育系统)》(以下简称《计划表》,见附件)。
报考人员从2013年7月2日起,可以通过贺州市人事考试网http://hezhou.gxpta.com.cn、贺州党建网http://www.hzdjw.gov.cn网络媒体查阅《计划表》。
报考人员对《计划表》中的专业、学历、学位等资格条件需要咨询时,请直接与招聘机关联系,招聘机关的咨询电话见《计划表》。
报名期间,将于每天17:30在贺州市人事考试网公布未达开考比例的职位,供报考人员参考。
(二)网上报名
本次考试采取网络报名方式,实行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审查、网上查询、网上缴费、网上打印准考证和报名登记表。报考人员可登录贺州市人事考试网(http://hezhou.gxpta.com.cn)、 “2013贺州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网上报名系统”(以下简称“网上报名系统”), 按照《报考指南》规定的操作步骤,进行报考。
1、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可在2013年7月10日8:00至7月15日24:00期间登录网上报名系统,填写相关个人信息资料,提交报考申请。待资格审查通过后上传本人近期免冠1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格式为.jpg格式,大小为30KB以下)。报考人员只能选报一个单位的一个职位,不得用新、旧两个居民身份证重复报名,报名和考试时使用的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理解职位资格条件,并填写诚信报考承诺书。报名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09〕126号)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2、查询报名资格审查结果。报考人员请于2013年7月10日8:00至7月17日17:30期间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在报考人员报名次日起2日内,由招聘机关[注:市直单位职位以该单位或其主管部门为招聘机关,县(区、管理区)职位以各县(区、管理区)人社部门为招聘机关,下同]依据招聘职位的资格条件对照报考者申请填报的信息进行审查,提出审查意见】。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2013年7月10日8:00—7月15日24:00期间,报考申请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以改报其他职位。
对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招聘单位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招聘单位须说明原因。招考职位要求的学历、专业等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招聘机关负责解释。
(三)网上缴费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须在网上报名系统缴纳报名考试费(报名费10元/人,考试费50元/科,共110元)。报考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的,视为放弃报考。
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家庭成员按规定可申请减免考务费用。这部分报考人员应先进行缴费,再于2013年7月18日携带个人减免费用申请、报名登记表或准考证以及家庭所在地县(市、区)扶贫办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或家庭所在地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提交1份复印件,验原件),直接到贺州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办理相关减免费用手续。报考因达不到开考比例而取消开考的职位且改报未成功或自愿放弃报考资格的人员,将按照考生原支付账号通过网上银行系统退还报名考试费。
网上缴费时间:2013年7月10日8:00—7月18日24:00。
(四)开考比例:计划招聘人数与通过报考资格审查并缴费人数的比例应达到1:3才予开考。达不到规定比例需要开考的,市直招聘单位向主管部门申请,由主管部门报市人社局批准后才能进行考试;县(区、管理区)职位的由用人单位向县(区、管理区)人社局申请,县(区、管理区)人社局报市人社局批准后才能进行考试;确实不能开考的,报考人员可以根据个人要求于2013年7月24日8:00—17:30期间持身份证到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办理解除报名手续或调整到符合报考条件的其他职位参加考试。
无人报考和未获批准开考的职位,将取消聘用计划;通过减少职位计划数达开考的职位均统一在贺州市人事考试网上公布。
(五)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审查并缴费成功的报考人员,请于2013年8月5日8:00—10日12:00期间从网上报名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1份、报名登记表一式2份,并按要求填写报名登记表中的相关内容。打印准考证遇到问题,请与贺州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联系。
准考证、报名登记表是报考事业单位招聘人员的重要凭证,须妥善保管。
三、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笔试分《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基础知识》。由贺州市人社局统一组织实施。考试总分为300分,其中:笔试每科100分共200分,面试100分。
(一)笔试
1、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事业单位相关知识、哲学知识、政治知识、经济知识、法律知识、文化知识、科技知识、国情区情;数量关系、语言理解与表达、判断推理、资料分析、常识判断、其他知识等);专业基础知识(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学法、其他知识等)。
2、笔试时间。笔试时间为2013年8月10日(星期六)。具体安排为:
上午09:00—11:00 公共基础知识
下午15:00—17:00 专业基础知识
报考人员参加考试时,必须携带本人准考证和居民有效身份证,两证缺一不可。
3、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4、成绩查询和笔试合格分数线公布。报考人员可登陆贺州市人事考试网(http://hezhou.gxpta.com.cn)查询笔试成绩。
笔试结束后,由市人社部门统一划定合格分数线,并在贺州市人事考试网上向社会公布。
公布笔试合格分数线时间:2013年8月31日前。
成绩查询时间:2013年8月31日起。
(二)面试
面试由贺州市人社部门统一组织实施。
1、面试入围人选资格审查
招聘单位根据计划聘用人数与面试人选1:3的比例,按照笔试合格总成绩(含照顾加分)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面试范围的人选。比例内末位考生出现笔试合格总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进入面试范围人选。
招聘单位负责通知进入面试范围人选将报名申请材料送达、传真或邮寄给招聘单位进行面试资格审查。具体包括以下材料复印件:原自行在网上打印的《报名登记表》原件一份(必须在联系电话栏填上联系电话),报考人员的居民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复印件各一份、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有关基层工作经历的证明材料(本次招考所涉及的户籍、基层工作经历、服务期、现役、辞退、工作年限、处罚期限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均以2013年9月30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计生证明(已婚报考人员户口所在乡镇(社区)计划生育服务所出具证明后报县级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审核盖章,注明是否符合计划生育政策),定向委培生须出具原委培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有照顾加分的考生需提供有关照顾加分的依据材料(①少数民族身份的认定以身份证和户口簿登记信息一致为准;②属“选聘到村级任职工作”、“三支一扶”、“西部志愿者”、“农村义教特岗计划”、“城市社区党建工作组织员”毕业生的,请注明详细工作时间),职位要求的其他条件等报名申请材料,直接送达、传真或邮寄到招聘单位的负责部门(信封上请注明“公开招聘报名材料”字样,请使用快件邮递)。
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有权取消其参加面试的资格。
出现未通过资格审查或自愿放弃面试资格人员的,按照笔试合格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面试人员,递补人选的资格审查同上。
招聘职位通过合格分数线的人数达不到规定的面试比例时,应组织实有笔试合格人员进行面试;招聘职位没有通过合格分数线的人员时,取消该职位的计划。
面试资格审查时间:2013年9月30日前
2、发布面试公告
参加面试人选确定后,在贺州市人事考试网上发布面试公告。发布面试公告的同时,以书面或电话等方式通知进入面试人员。
面试公告发布后,如有考生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不再递补面试人选,按实有人员进行面试。
发布面试公告的时间:面试前一个星期。
3、面试资格复审
面试前,各招聘单位要通知进入面试人员通过现场验证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前述报名申请材料的原件。
面试资格复审的时间:原则上在面试前的5天内进行。
4、面试的时间和地点
面试在2013年9月份举行。具体时间、地点见面试公告。
面试严格实行考官、考生双抽签制度,即面试当天考官抽签确定考点或考场,考生抽签确定参加面试的顺序。
面试期间,对面试考官和考生实行封闭管理。严禁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面试考场。招聘单位不得向面试考官提供考生的个人信息。考官按考生面试序号给予评分。考生面试时不得向考官透露本人姓名,如有违反则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
报考计划聘用人数与实际参加面试人员的比例在1∶1以下(含1:1)职位的人员,其面试成绩要达到当天所在考官组面试的所有人员平均分以上(含平均分),方为合格;报考乡镇职位聘用人数与实际参加面试人员的比例在1∶1以下(含1:1)职位的人员,其面试合格成绩可在当天所在考官组面试的所有人员平均分的基础上降低5分,但不得低于60分。
面试结束当天公布面试成绩。
四、体检和考核
根据用人单位计划招聘的职位数,用人单位依据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笔试合格总成绩(含照顾加分)+面试合格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核人选。
综合成绩相同时,以面试成绩高的确定为人选;综合成绩、面试成绩都相同时,以《专业基础知识》科目成绩高的确定为人选。
(一)体检
体检工作分别由市直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和各县(区、管理区)人社部门按照市人社局统一部署和有关规定组织实施。
体检应当在市级(或县级)综合性医疗机构进行。体检完毕,主检医生应当审核体检结果并签名,医疗机构加盖公章。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规定有关体检的要求以及《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桂人社发〔2010〕29号)等文件执行。
(二)考核
招聘单位要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拟聘用职位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核人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对考核对象进行资格复审。考核应成立考核工作小组,每组应有2名以上工作人员组成。考核小组要对各方面的意见进行分析,采取实事求是的态度,准确把握被考核对象的情况,全面、客观、公正地予以评价。考核后,应写出书面考核意见。
对体检或考核不合格的,经招聘单位提出递补申请,可在报考同一职位并符合录取分数要求的其他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公示、聘用审批
要严格执行考试聘用的有关规定,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招聘单位和县公开招聘领导小组从考试成绩、体检、考核结果都合格的人员中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实行公示制度。公示时间为7天。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管理权限办理审批聘用手续。对新聘用的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并按规定进行岗前培训和试用考核,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拟聘用人员公示后,自动放弃聘用资格或公示不合格的,不再递补聘用对象。
进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环节的报考人员因故自愿放弃的,应在接到面试、体检通知或考察、公示后的2日内向招聘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否则,作随意放弃聘用资格处理。招聘单位将随意放弃聘用资格人员名单及时报告市人社部门备案。
六、照顾加分
(一)少数民族考生加3分,加分计入笔试成绩(注:少数民族身份认定以身份证和户口簿登记信息一致为准)。
(二)属“选聘到村级任职工作”、“三支一扶”、“西部志愿者”、“农村义教特岗计划” 、“城市社区党建工作组织员”毕业生的,服务期满或服务时间满两年以上考核合格(称职)仍在职的,加5分。(注:此项不累计加分)
以上 (一)、(二)项照顾加分可累计计算。
七、加强领导,强化监督
市直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和各县(区、管理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要切实加强对这次招聘工作的领导,县(区、管理区)人社部门要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统筹安排,各部门要密切配合,形成合力。要坚持原则,严格程序,规范操作,自觉抵制不正之风的干扰。要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招聘工作面向社会公开,增强工作的透明度,自觉接受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要加强对招聘工作的监督检查,纪检、监察人员要对招聘各环节实行监督,严格按照招聘有关政策规定和要求办事,如发现有违规或弄虚作假行为,应立即予以纠正,并视情节轻重对有关人员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保证这次招聘工作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