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山西考录公务员报考工商质检系统面试资格复审公告
来源:山西人事考试网时间:2013-07-01
根据《山西省行政机关201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实施方案》的有关要求,近期将组织报考省工商系统、省质检系统的考生进行面试资格复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对象
在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考生中按照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计划录用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资格复审的人选。若最低合格分数线内人数未达3:1的,按实有人数确定。
二、资格复审时间、地点
1、报考省工商系统的考生资格复审时间、地点
时间:2013年7月9-11日
地点:华海商务酒店401室(太原海关南侧,公交车610路 858路 865路,高新区北口站下)
咨询电话: 0351—7021188转8401(酒店,复审期间使用)0351—7680316(省工商局)
2、报考省质监系统的考生资格复审时间、地点
时间:2013年7月7日至8日
地点:省煤乡酒店6层会议室(地址:太原市西羊市街36号,新建路与西羊市街丁字路口往东300米。迎泽大街新建路口乘4路、27路、56路、851路西羊市街站下车问询)
咨询电话:省质监局0351—3532431
省煤乡酒店0351--4082750
三、资格复审需提供的材料
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必须由本人持相关证件(证明)材料公告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并如实提供以下证件(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1、笔试准考证原件;
2、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包括户口簿或生源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户籍证明;
4、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毕业生应提供毕业院校出具的本人基本信息、上学时间、学历、所学专业证明;非应届毕业提供毕业证、学位证);
5、已就业人员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注明为本单位职工,同意报考),未就业人员需提供人事档案托管机构相关证明(注明未就业,档案存放机构);定向、委培应届高校毕业生,须提供定向、委培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6、职位要求获得相关执(职)业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或等级证书的,需提供相应的资格(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7、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8、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职位”和“应届毕业生职位”的考生,须登陆山西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其中服务地考核意见栏,由所在地服务单位和县级主管部门分别盖章;派出部门意见栏,应由市以上的主管部门加盖公章(其中大学生村干部由市县两级组织部门审核盖章;“教师特岗计划”项目人员由省教育厅盖章;“三支一扶”项目人员由省人社厅或团省委盖章;“西部计划”项目人员由团省委盖章);
9、非全日制学历以及职位要求有相关执(职)业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或等级证书的报考的,自行提供鉴别真伪材料。参考网址: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xlcx/;计算机等级证(教育部考试中心综合查询网http://chaxun.neea.edu.cn/examcenter/main.jsp);计算机软件专业技术资格和水平考试证书(工信部教育与考试中心查询网站http://www.ceiaec.org/search/qualify.html);职业资格证(人社部职业资格证书全国联网查询http://zscx.nvq.net.cn/index.html)
10、招录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四、注意事项
1、考生本人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持相关证件材料(证明)参加资格复审。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的,不得参加面试。
2、本人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放弃面试。
3、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请认真阅读本公告,有关事项可直接与报考部门联系。
省公务员局咨询电话:0351-3083737。
2013年山西省行政机关招考公务员
工作领导组办公室
2013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