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贵州黔南州面向社会公开招考人民警察体能测评有关事宜公告

来源:黔南州公招办时间:2013-07-01

根据《贵州省2013年法院、检察院、公安(森林公安)、司法机关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考人民警察简章》(以下简称“招考简章”)规定,现将黔南州2013年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考人民警察工作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体能测评地点和日期

体能测评地点设在黔南民族师范学院。测评日期为2013年7月1日

二、体能测评对象

根据《招考简章》关于“参加面试的考生进入体能测评环节”的规定,报考人民警察职位已参加面试的考生除下列人员外,进入体能测评:

1、面试过程中经确认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

2、对通过资格复审后的考生人数与职位招考计划数达不到3:1比例最后1名或2名的考生,其面试成绩未达到本考场当日面试实考考生平均分的考生(注:相关考场号及考场平均分为:6月30日第29面试考场平均分为72.83分)。

三、体能测评项目、标准和实施规则

体能测评项目、标准和实施规则按《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人社部发〔2011〕48号)执行。

体能测评项目:①纵跳摸高;②10米×4往返跑;③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

纵跳摸高项目测评不超过三次;10米×4往返跑项目在测评前可进行一次试测,但不计成绩。

每个项目测评结束后,当场向测评考生宣布测评结果。纵跳摸高或10米×4往返跑项目测评结果不达标或测评违规的考生,不再参加下一项目测评。

四、有关要求

体能测评时间:7月1日上午7:30至8:00报到,8:00开始检录。

参加体能测评考生务必按规定时间,凭面试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到黔南民族师范学院体育场报到,经检录合格后参加体能测评。证件与本人不符或证件不全的,取消体能测评资格。超过规定时间仍未到达体能测评场地参加检录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体能测评资格。

五、特别提示

1、请考生注意乘车时间、路线,务必提前做好交通出行等准备。

2、请考生务必随身携带有关证件、运动服、运动鞋等装备,并请自备饮用水。

3、请考生根据纵跳摸高测评项目的要求修剪好指甲。

七、州公务员招考办发布的各项招考信息都将在“黔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上进行公布,请考生密切注意。因考生未阅而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附件:黔南州2013年公开招考人民警察进入体能测评人员名单(256人)

黔南州公开招考公务员办公室

2013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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