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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新疆伊宁市重点社区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来源:新疆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时间:2013-06-28

根据市委、政府工作安排,为加强和充实基层工作力量,特面向社会招聘重点社区工作人员,现就有关事项简章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坚持公开、公平、竟争、择优的原则,招聘工作公开透明,严把质量关,严格按照报考的条件择优录用。

二、招聘岗位和要求

1、思想和政治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维护祖国统一、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旗帜鲜明地反对民族分裂主义和非法宗教活动。

(2)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遵纪守法,作风正派,严谨笃学,与时俱进,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心,服从组织分配。

2、学历条件:应历届大中专毕业生及复员军人。(2013年毕业生报名时需提供学校证明)

3、其他条件:年龄在35岁以下(年龄截至时间为2013年7月25日),身体健康,男性占80%;民汉比例各占50%。

三、招聘岗位和人数

面向社会招聘重点社区工作人员230人。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3年6月28日-----2013年7月12日

2、报名办法:凡符合报考条件人员需携带毕业证、户口本、身份证(以上均为原件)及近期1寸照片2张,到伊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五楼(原青年宾馆)报名,政法部门、人事部门会同纪检部门对考生资格进行审查。考生报名时须填写《伊宁市公开招聘社区工作人员资格审查表》,审查合格后办理报名考试手续。

笔试2013年7月15日(具体考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笔试科目为公共科目(总分100分),使用汉语答卷,

笔试成绩60分(含60分)以上进入面试、

六、面试2013年7月16日(具体时间、地点以电话通知为准)

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合格后,进入面试(面试成绩总分50分),面试科目为公共科目,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总成绩计算方法:总成绩=笔试成绩ⅹ50%+面试成绩

七、体检、公示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笔试、面试工作结束后,按照计分比例计算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录取。伊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监察部门组织体检、政审。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按规定公示三天。

八、聘用

拟聘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由招聘单位组织培训上岗,试用期为半年,拟聘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期间享受社区聘用人员的待遇,同时由聘用单位根据国家、自治区有关政策和规定按期足额交纳各项社会保险。

伊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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