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云南迪庆州维西县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114名工作人员公告
来源:云南事业单位网时间:2013-06-27
为适应全县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需要,根据《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云人(2004)37号)、《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重点环节的通知》(云组通〔2012〕45号)和《迪庆州事业单位新补充工作人员实行统一考试公开招聘暂行办法》(迪政办发〔2003〕49号)的规定,经研究,决定对我县部分事业单位新补充工作人员实行统一考试,公开招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公开报名,统一考试、面试,德、智、体、能全面考核的办法择优招聘。
二、范围、对象及条件
(一)范围、对象:取得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承认学历的应、往届符合报考岗位条件的维西县户籍未就业大中专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党的基本路线;
2、遵纪守法,作风正派,有事业心、责任感,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
3、具有所报考岗位的基本条件(学历、专业等)若报考者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要求相似的,由用人单位或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根据岗位实际及报考者所学专业的相似程度,参照《云南省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指导目录》确定报考者是否符合报考条件;
4、身体健康,年龄在18—35周岁(相对应出生年月:1978年7月10日——1995年7月10日)之间的人员;
5、婚迁至维西县户籍的落户必须满一年方可报考(即2012年7月10日前落维西县户籍的);
(三)不符合报名条件的情形
1、根据有关规定,被确定为2013年7月以前全国范围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招考的拟录用人员、在职公务员及参公管理单位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含试用期内人员)、在读的非2013年毕业的高校学生、现役军人、近两年(2011年7月至2013年6月)内被取消录用资格或被辞退的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近两年(2011年7月至2013年6月)内未满原单位最低服务年限自动离职(无论是否办理辞职手续)人员,不得参加报名。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在2011年至2013年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组织的任何考试中作弊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或有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人员。如有上述人员报名,请及时与维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一经查实将取消资格。
三、招考岗位
根据《关于下达2013年增人计划的通知》(迪人社〔2012〕146号),拟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14名 (具体岗位详见附表)。
四、报名事宜
1、报名所需材料:毕业证、身份证、户口簿(一人一户的需提供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证明及父母户口簿),复印件各一份,近期免冠同底1寸彩色照片2张(背后注明姓名及身份证号码)(注:2013年毕业生可凭毕业证复印件,相关学历证明或就业推荐表,进入面试后复审毕业证原件,复审不合格的按笔试成绩(含民族照顾分)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对于未还清助学贷款学校暂扣毕业证的考生,可凭学校开具证明并提供毕业证复印件)。
2、报名岗位:每个考生根据专业(云南省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指导目录)、岗位、学历等条件要求,一个考生限报一个岗位。
3、报名方式:考生可以现场报名,也可以委托他人报名,但必须持有报名所需材料,否则不予办理报名手续,考生在填写《报名登记表》时,在学历、专业等要求上只要有一项不符合的,均视为无效。
4、报名时间: 2013年7月8日—2013年7月10日9:00—17:00时,报名截止时间过后,一律不予办理报名手续。
①报考教育系统的考生于2013年7月8日报名。
②报考卫生系统的考生于2013年7月9日报名。
③报考乡(镇)政府、水务局的考生于2013年7月10日报名。
5、报名地点:维西傈僳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6、考试费用:根据《云南省物价局、财政厅关于重新核定事业单位应聘人员资格考试收费及有关问题的通知》(云发改收费〔2011〕15号)文件规定,考生报名时须缴纳50元笔试考务费,进入面试时面试人员须缴纳50元的面试考务费。
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凭相关证明材料减免考试费用,免报名费用人员在报名时需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包括: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其家庭所在地的县(乡)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或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其家庭所在地的县(乡)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
7、报考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考生凭《准考证》、身份证参加考试。考生于(2013年7月24日至2013年7月26日)到维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市场股领取《准考证》,《准考证》必须由本人亲自领取,当场核对内容,一律不予代领,对不来领取《准考证》的考生作自动放弃处理。
五、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法进行,笔试和面试成绩均按百分制计算,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重点环节的通知》(云组通〔2012〕45号)相关要求,笔试成绩(含民族照顾分)占考试成绩的50%,面试成绩占考试成绩的50%。
1、开考要求及方式:
招聘公告中发布的招聘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的比例,原则上达到1:2以上比例方可开考,同一岗位报名人数达到或超过1:2以上比例的进行笔试考试后,按笔试成绩 (含民族照顾分)从高分到低分,以1:2比例进入面试。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达不到比例的可以开考,但笔试成绩 (含民族照顾分)必须达到或超过进入面试人员中最低分数线(含最低分数)以上的,方能进入面试。 (注:对县内藏族、傈僳族、普米族、苗族、彝族、独龙族、怒族七个少数民族实行加民族照顾分政策。)
3、笔试:笔试参考书目为(中共党史出版社2013-2014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专业教材《公共基础知识》和《行政职业能力测验》)。考试用书,请自行到书店购买。笔试试题为标准化试题(即客观题),以百分制计算。
4、笔试考试时间:2013年7月30日上午9:00—11:00。考生参加考试时必须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原件(无身份证者,必须携带户口薄原件),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5、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含民族照顾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列以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若笔试成绩(含民族照顾分)进入面试的最后一名并列的一并列为面试人员),面试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用人单位按照《迪庆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考工作人员面试(或实作)实施暂行办法》(迪人〔2004〕14号)的规定,提出具体面试方案,在监督组的监督下组织实施面试。
6、面试(或实作)人员因自行放弃面试资格导致部分岗位比例不足的,按笔试总成绩(含民族照顾分),在达到最低分数线要求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放弃面试的人员必须在面试前三天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交放弃面试的申请,否则视为违纪人员)。
面试时,考生必须出具毕业证原件接受证件复核,凡不能出示原件或复核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依次递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