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贵州省财政学校201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方案

来源:贵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时间:2013-06-27

贵州省财政学校创建于1951年,是一所具有60余年办学历史的国家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由贵州省财政厅主管,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2010年被列为省级示范性中等职业学校;2013年经教育部、人社部、财政部批准,学校成为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建设单位。学校占地面积110余亩,建筑面积8万多平方米,校园环境优美,硬件设施齐备,师资力量雄厚,教学成果显著。现有教职工120余人,在校学生人数4000余人。单位地址:贵阳市云岩区南垭路1号;邮编:550004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和《贵州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黔人发〔2006〕4号)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经贵州省财政厅、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同意,特制定本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方案。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

(三)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对象及人数

根据工作需要,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2名,其中,管理人员2名,专业技术人员10名。

具体招聘岗位及要求见《贵州省财政学校201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要求一览表》(见附表1)。

三、招聘条件

报名参加公开招聘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

2、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人格健全。

3、安心应聘岗位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4、具有胜任应聘岗位需要的相关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

5、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应聘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

6、身体健康,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其它具体资格和条件。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报名时间:2013年7月1日至7月4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

报名地点:贵州省财政学校政工科

现场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提交报名申请。每位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并根据所报岗位要求,自行下载并填写《贵州省财政学校2013年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3份(见附表2),同时提交相关材料。报名时需提供下列材料:

(1)个人简历及自荐信;

(2)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身份证明)、岗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英语过级证书或英语成绩报告单等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但在办理聘用审批手续时,必须按要求提供相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英语过级证书或英语成绩报告单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具有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应聘人员,须分别提供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聘任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白底照片3张;

(5)在职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名的证明;中小学及幼儿园在职在编人员须经当地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医疗卫生系统在职在编人员须经当地县级以上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同意;

(6)应聘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材料按报考岗位要求提供。

原则上要求本人亲自报名和填写相关信息,所提交的有关信息、证件与笔试、面试时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报名表》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如因特殊情况请他人代为填写报名信息的,视为应聘人员本人填写,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相关责任。

单个职位报名人数与该职位计划招聘人数达不到3:1比例时,经请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同意后,对该岗位予以调整或取消,取消或调整的情况将在贵州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http://gz.hrss.gov.cn)公布。

2、报名缴费:应聘人员每人交报名费100元。

(二)资格审查

由招聘单位根据招聘条件及岗位要求,对报名应聘人员的基本信息、所提供的材料、应聘资格和条件等进行审查,审查不合格的不予报名。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在贵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公示。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应聘人员条件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等情况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

(三)考试

考试由省财政厅组织实施。

考试分为笔试、面试。

1、笔试

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按照百分制评分。

笔试时间:2013年7月12日,上午9:00—11:30(150分钟)

笔试科目:《公共基础知识》

考试地点:具体地点见《准考证》

未取得有效成绩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笔试成绩在贵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http://gz.hrss.gov.cn)上公布。

2013年7月10日-11日考生凭有效的《居民身份证》在贵州省财政学校政工科领取准考证。

2、面试

笔试结束后,招聘单位将根据应聘人员的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单个岗位招聘计划数与该岗位参加面试人员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对象。同一岗位应聘人员笔试成绩末位并列的,同时进入面试。

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贵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上公布。(网址http://gz.hrss.gov.cn)

面试内容及形式: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评分。应聘专业技术岗位的考生须根据学校指定的相关专业课程进行现场讲授,应聘管理岗位的考生不需要参加试讲,直接进入面试项目。

面试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结束后,同一岗位应聘人员总成绩末位并列的,面试成绩高的进入下一环节;未参加面试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面试成绩在贵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http://gz.hrss.gov.cn)公布。

3、总成绩计算

(1)管理人员的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计算。

(2)专业技术人员的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计算。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总成绩在贵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http://gz.hrss.gov.cn)上公布。

(四)体检

面试结束后,根据应聘人员总成绩由高到低按单个岗位招聘计划人数与该岗位参加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因参加体检人员体检不合格等原因造成缺额的,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体检在县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标准参照贵州省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的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五)考察

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对其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应聘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在考察中发现下列情况之一者,考察不合格,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定后,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人员;

2、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应届毕业生;

3、在读的非2013 年应届本科及以上毕业生;

4、现役军人;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6、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7、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或近三年在机关、事业单位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的人员;

8、截止2013年8月31日未能提交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的人员;

9、不符合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或条件的人员;

10、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11、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六)公示招聘结果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贵州省财政学校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贵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http://gz.hrss.gov.cn)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期为七天。

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进行递补工作。

(七)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贵州省财政学校按规定办理审批及聘用手续。

被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到贵州省财政学校报到。拒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有关说明

1、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在贵州省教育厅、贵州省财政学校党委的统一领导下,成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公开招聘工作,加强对公开招聘工作的监督;应聘人员和相关工作人员应自觉遵守回避制度,确保招聘工作公正、公平。如出现违纪违规情况,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

3、联系电话:0851-6808056 监督电话:0851-6807659

六、未定事宜,由省财政厅商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研究确定

本方案有省财政厅负责解释。

附表:

1.贵州省财政学校201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要求一览表(附表1)


2.贵州省财政学校201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表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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