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黑龙江方正县事业单位招聘研究生学历高层次人才公告
来源:哈尔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时间:2013-06-26
为加快实施人才强县战略,加大人才资源引进和开发的力度,根据全县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高层次人才,为全县的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
一、招聘数量
2013年我县部分事业单位招聘研究生学历高层次人才11名。具体招聘岗位、数量和条件等详见哈尔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www.hrblss.gov.cn/)、方正县政府门户网(http://www.hrbfz.gov.cn/)发布的《方正县事业单位招聘研究生学历高层次人才计划》(以下简称《招聘计划》),方正县广播电视台也将每天滚动播出相关信息。
二、招聘对象
详见《招聘计划》。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行为,热爱基层工作,专业基础知识扎实;年龄应在35周岁以下(1978年6月1日以后出生)。
(二)岗位条件
除符合上述条件外,还应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要求和其它资格条件。详细内容请阅读《招聘计划》。
四、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
本次招聘实行网络报名和现场资格确认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网络报名时间为2013年06月24日至06月30日(休息日可正常报名),报名者在公告网站下载《方正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认真填写后发送到电子信箱57116118@163.com,经初步审核,电子邮件回复同意报考后,参加现场资格确认。现场资格确认合格后,方可参加此次招聘;资格确认不合格的,取消报考资格。
现场资格确认时间为2013年07月01日至07月03日(每天08:00—11:30,13:30—17:00,休息日正常办公),现场确认地点为方正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3045办公室(方正县方正镇城北新区县政府大楼三楼)。现场资格确认时,报名者需携带报名登记表、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身份证等原件及复印件(报考方正县第一中学岗位应提供高中教师资格证),一寸同版免冠照片5张。2013年毕业生暂未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的,应提供学校学生处证明,证明中必须包含是否统招、学历、所学专业(方正县第一中学岗位,证明中应说明是否将取得教师资格证)等信息。未按时参加现场资格确认的,视为放弃考试资格。从2013年6月24日至7月3日也可直接现场报名。
本次考试以面试为主,考务费为100元。特困大学生凭市、区、县(市)级民政部门或扶贫办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证金证明(原件)、低保证(复印件)或农村特困证明(原件)、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经方正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核确认后免除考务费。
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只限报一个岗位。
2、报考人员必须用二代身份证报名。
3、咨询电话:0451-57116059。
(二)面试
面试采取专业情景模拟加结构化面谈的方式进行,面试侧重考察专业运用能力和综合分析能力,满分10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聘用。面试时间和地点由方正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电话通知。
(三)体检与考核
面试后,根据面试成绩,按与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的人选。体检在方正县人民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进行。考核由方正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具体实施。体检或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所需岗位在报考同一岗位人选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和考核的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由方正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入围考生进行电话通知。
(四)办理试用期手续
考试、体检、考核合格后,在方正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七天。公示期满,无异议者,用人单位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试用期为半年,试用期满后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签定聘用制合同,进行合同鉴证。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拟聘用的2013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在各高校规定的毕业时间前未取得报考岗位所需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情况下,经协商后,应与用人单位的主管部门签订《聘用临时协议》,期间可到用人单位上岗实习,《聘用临时协议》包含实习期时间和实习期待遇等内容。待正式毕业后办理聘用手续,执行事业单位工资待遇,原实习期时间计入试用期。
五、招聘纪律和组织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为确保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招聘工作由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报考人员必须遵守招考有关规定和要求,服从招聘主管部门的考务安排。对在报名、面试、体检、考核过程中被认定违纪违规的,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09]126号)规定对其处理。
招聘工作由方正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